假如我在退休之時,有三百萬可動用資金,我會否用此筆金錢來租住「富貴長者屋」?
從現在起計,直到退休之日,能否儲蓄到三百萬作為自己的退休基金,仍是未知之數。未雨綢繆,總比臨渴掘井為好,哪怕到時候,這「三百萬」是否足夠頤養天年,總比天天為三餐不繼而發愁為好。
假如我現在是「富貴長者」之一,會如何安排自己日後的「安居」路?
在香港,租住房屋,是一件非常平常及普通之事,每月付上租金,過著十年八載的租屋生涯。屈指一算,這些租金加起來,已是以百萬計了。選擇租屋而不買房子,主因都是首期欠奉。要是有足夠的「彈藥」,每月既付出相約的金額(不論是償還貸款或付房租),買房子總比租屋好,畢竟,房子都是自己的資產之一。
每月付上一萬幾千的租金(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就把它當作是每月的「經常性開支」,還可以勉強支持;相反,一次過把三百萬當作是租金,換來日後十年廿年的租住權,是聰明的做法,還是愚蠢的行為?雖然到最後「埋單計數」時,兩者付出金額還是差不多,但有多少人願意一次過以一筆為數不少的金額來租用一個將來不屬於自己的房子?每月付房租,至少在 一兩 年後可以選擇續租或是離開,但一次性把租金交到「大業主」手上,縱有退款機制,相對來說,也較麻煩吧?
假如我有三百萬:
1) 要麼我便當一次「終極大豪客」,一次過(免貸款)買一個小型單位。以三百萬來說,怎樣也可以買一個三至四百呎的單位吧?然後用餘下的積蓄當作日後的生活費(大前提是,這三百萬並不是資產的全部,還有約25%──約一百萬留作應急錢或生活費);
2) 或者,以當中的大部分當作首期,買一個單位以作收租,所收取的租金,用作償還餘下的貸款,自己還可以悠閒地過活;
3) 或是,什麼也不做,乾脆把積蓄留在身邊,好好地享受著每天退休的生活;
有能力參與及負擔這個項目的長者,他們的條件相對也較理想,在外的選擇也較多。推出這項目,原意是好,但它本身是否吸引,是一個疑問;項目是否有實際作用,又是另一個問題。
這個「富貴黃金屋」,又有多少長者感到有興趣呢?
說到底,要是我現在有三百萬,你說有多好!
迷失的女孩,晚安,寒冷的天氣會在未來一兩天持續, 記添衣保重身體呀!
回覆刪除有錢應該無乜興趣,寧願自己慢慢使算啦!
回覆刪除我當年一路整paper一路都覺得嘥鬼氣...
回覆刪除假如我有300萬?
回覆刪除橫掂都係假如啫,不如假如我有3000萬喇!ha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