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整齊,我可以很整齊;
要混亂,我可以很混亂;
當中,任我自行「調配」。
曾經,我遇過一位同事,他對紙張文件的整齊度教我吃驚。他能有本事把一疊已經反覆印刷及查看的文件疊起,整齊得尤如一疊從未開封的A4紙一樣。須知道,文件一旦從影印機或打印機「出爐」後,加上無數次的翻閱,紙張再平坦,已經「大不如前」。因此,他的「絕技」令我讚嘆不已,假使有空閒時間,也會嘗試「練習」(或玩弄一番),希望能練「一技旁身」(我知我知,這技巧沒什麼值得驕傲的地方,但有時候,人就是需要這點點無聊事來點綴生活,嘻嘻)。
在另一「範疇」下,我卻是不用刻意學習而顯得「整齊」,那就是下雨天時使用的雨傘。每當雨傘完成遮風擋雨的「任務」後、準備「功成身退」之時,很多人便匆匆把雨傘收起來,隨意地把它坨成一團。說到底,只要濕漉漉的雨傘沒有弄濕人家甚至自己,如何把雨傘收起來,也不是問題。然而,每次自己看到一把「胖胖」的傘子(要是不順著它的紋理「收遮」,它永遠處於一個「中央肥胖」的狀況),總是看不過眼,一定要找機會把「傘葉」整理好,才叫安心。這情況同樣適用於別人的傘子。要是我看到別人的傘子不是「漂漂亮亮」、整整齊齊的話,便會心思思的連對方的傘子也「搶」過來,在頃刻間整理完畢,然後滿意地把傘子歸還。
別以為這樣便說明自己是一個有條不紊的人,相反,在一個極度舒服自在的地方,能把「亂中有序」的真諦發揮得「淋漓盡致」。身處於一堆亂七八糟的地方,看似雜亂無章,然而,我卻有「本事」從中把需要的東西找出來,大前提是,別人不能觸及我的「領土」。只要東西曾經被觸碰或「移動」過,也逃不過自己的一雙「法眼」。正因為只有自己才知道物品的真正位置,因此,即使有人主動提出為自己執拾(除了媽媽,還有誰?),我也會婉拒對方的好意,一方面,「自己的事自己做」,另一方面,「自己知自己事」,要是東西(或雜物)不是自己親自處理的話,將來要把它找出來便難上加難了。收拾,都是不能假手於人,否則,物品便如墮進深淵黑洞,難以「重見天日」。
可是,要抽時間收拾,談可容易?還是想想方法,看看如何在緊迫的日子裡,「榨取」一丁點的時間,否則,只能繼續發揮這門亂中有序的「上乘武功」。
我也對「收拾雨傘」有同樣的僻好,無論是濕是乾,總要把它整理得妥妥當當才覺舒服!
回覆刪除你除咗鍾意摺遮,仲想唔想幫人執屋呀、洗碗咁呀?
回覆刪除我其實係一個好亂的人,但我公司盡量整齊D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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