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8日星期二

好客之道,我做到嗎?

從前,要分別誰是遊客、誰是本地人,只要看一看對方是否手拿著一部相機便知道。現在,相機大行其道,幾乎人人也一機在手,單憑這點是不易把遊客分辨出來。因此,要從另一方面著手,例如從他們的行徑、說話的「口音」來辨別,也能大約得知對方來自何處。當然,只要其中最明顯的一個提示──地圖一出,便更能認定對方是訪客了。


 


在熱門的旅遊景點遇上遊客不足為奇,老馬識途的遊客可以不用帶著地圖便能四處遊覽;換上初到貴境的遊客,地圖更是必需品。然而,地圖雖有用,有時卻比不上直接詢問來得直接快捷。俗語說「路在口邊」,有些資料,未必能完完全全地寫在地圖上,唯有透過發問,才能得知額外的資料。


 


曾作為外地遊客,在異地時人生路不熟,免不了也會向街上途人問路,因此深明作為旅客的心情,因此,只要是在自己能力範圍內做到的,我也絕對願意為訪客提供協助。


 


相信不少人也曾被人問路,被問及如何到某處、某地而提供一些方向指示吧?我也當然不例外。然而,當身處一個自己不熟悉的地方,而要為陌生人提供協助,也挺尷尬的。為免給對方「指錯路」,要是真的不懂,寧願如實跟對方說不清楚,也不會亂指方向,令對方走多了「冤枉路」。


 


某天,突然被一位陌生人截停,甫一開口,發覺對方原來是一位剛到埗的遊客,正想乘坐旅遊觀光車四處遊覽,卻不知如何前往,故手忙腳亂地拿起地圖跟我指劃著。可惜當時時間已晚,相信觀光車服務時間已停止,他臉上不禁流露出一絲的失望。轉而提議他坐普通巴士,卻又怕他會在人生路不熟的地方迷路會更麻煩,因此著他打消了此念頭,加上自己對那地區不太熟悉,也不能為他作出什麼特別意見。本來,我的「責任」已完成,可以功成身退,可是看著他失望的眼神,卻又於心不忍,只好向他提議在四周隨便走走,待第二天才再作遊覽。想不到,這位可愛的遊客,竟然提出要求,希望我能作對方的導遊,相約在第二天帶領他四處觀光‧‧‧


 


 


說到這裡,大家會否覺得原來我是一個這樣大膽的女孩,竟然會跟陌生人搭訕?


是否覺得為何我會變得這樣開放,隨隨便便地跟人家外出?


 


的確,對這來自陌生人的要求,當下感到一點唐突,然而,想深一層,他的處境也令我想起以往的經驗,頗有「感同身受」之感(當中分別,只不過是自己沒勇氣去找人作嚮導而已)。曾有一刻,內心確是有動搖過,覺得要是能一盡地主之誼,令一個初到異鄉的人感到被尊重,在短暫的旅遊期間有一個愉快的回憶,也是一件好事。


 


假使當時的時間還是尚早的話,我相信自己會二話不說地帶他到附近的街道與商店閒逛(要是當時沒重要事在身)。可惜,當時時間已晚,商店也大多關門,這「方案」已行不通。然而,相約在第二天作「導遊」,不是更突兀,也很奇怪嗎?因此,最後只好婉拒對方的「邀請」。看到對方帶著失望的表情離開,內心竟然有一絲的歉意呢!


 


之後我竟然為了此小事而不停反省著:


是否自己太杞人憂天?為什麼不答應人家的要求呢?


自己婉拒對方時,是否沒有禮貌?有沒有令對方難堪?有沒有失禮香港呢?


會不會因此而令對方覺得香港人不夠友善?


會否令對方留下一個不好的印象?


 


越來越多的「問號」不斷在腦海裡盤旋。


 


看來,我真的「有病」了!連這等芝麻小事也自我懊惱一番!是真正的「自尋煩惱」啊!


 


回想起來,雖然最後我並沒有答應對方的要求,但至少也曾為對方作出簡略的提議,算起來,應該沒有「失禮」香港吧?

2009年12月6日星期日

甘味濃情(三十九)

下課時間終於來到,眾家長也站在校門外,伸長了脖子,甘願作「長頸鹿」般等待自己的子女從課室中走出來,當中也包括了天麗及耀昌。


「柏禮!」天麗甫見到兒子,但卻怕影響其他人,只好低聲說。


「媽媽!還有爸爸!」柏禮看到父母一起接他放學,高興得大叫。


「柏禮今天上學有否聽老師話?」耀昌問。


「當然有!老師還叫我幫手派茶點啊!」柏禮自豪地說。


「柏禮真厲害啊!」天麗拍著手稱讚著兒子,「不知道弟弟、妹妹是否跟哥哥一樣厲害呢?」


柏禮聳聳肩。


接著,是幼兒班下課的時候,只見柏恆跟柏渝一看到媽媽,便甩開老師的手,直奔到父母的懷裡。


「恆恆跟小渝今天第一天上課,乖嗎?」天麗捏捏他們的小頭。


「媽媽‧‧‧」柏恆『嘩』一聲大哭起來。


「恆恆,發生什麼事?」天麗看到兒子忽然嚎啕大哭地來,顯得有點不知所措。


「車車,壞了!」他只吐出這四字,又繼續大哭。


「不怕,我們有爸爸這個『汽車維修師傅』嘛,所有車車他也能修復好的。」天麗安撫著他說。


「車車‧‧‧」柏恆一想起自己的玩具車破爛得體無完膚,不禁淚如雨下。


「媽媽答應過你們,只要你們乖乖上學,便會買一份小禮物給你們,我們現在去選購禮物好嗎?」


「好!」柏禮高興地說。


「好!」柏恆聽到可以買禮物,急忙拭去淚水。


 


到了玩具店,三兄妹便如脫韁的野馬般在店內四處奔走,找尋自己的心頭好。


柏恆一個箭步走到排列得整齊有序的「玩具車陣」,左拿一輛巴士,右拿一架私家車模型,滿心歡喜;


柏渝也不遑多讓,目不轉睛地看著穿著得美輪美奐的洋娃娃,難於取捨;


反之,柏禮卻還未認定自己的「目標」為何,而站在店中悵然若失;


 


「恆恆不能這樣貪心的,只能選一輛車車。」天麗說,可是紅、藍汽車,魚與熊掌,難以選擇,他只懂不停地搖頭說不,把已拿在手中的玩具車捉得更緊。


「小渝,還在看?難道不喜歡?那麼我們不買了?」耀昌把柏渝抱在臂彎內說。


「這個‧‧‧跟這個!」柏渝指著一個長髮娃娃跟一個穿上粉紅色紗裙的娃娃說。


「小渝竟然跟哥哥一樣貪心?」耀昌失笑,「果然是兄妹同心!」


「禮禮選好了沒有?」天麗問。


「老師說我是大哥哥,會照顧弟弟、妹妹,跟獅子哥哥很像啊!」柏禮原來拿不定主意,是因為他在尋找有關獅子的玩具。


「獅子哥哥?」天麗不禁莞爾。


「是啊,森林裡住了一個獅子哥哥,在家中幫獅子媽媽照顧弟弟‧‧‧」柏禮把在學校裡老師說的故事娓娓道來。


「所以禮禮也喜歡了獅子?」天麗問。


「對啊!禮禮喜歡小獅子。」柏禮點點頭。


「不如這個吧?」天麗把一個以獅子作造型的布偶交給柏禮。


「很漂亮啊!禮禮要這個!不過‧‧‧」柏禮忽然欲言又止。


「不過什麼?」天麗不明。


「不過,我可否連這兩個也買下?」他從架上拿出兩個布偶。


「媽媽不是跟你們說過,每人只可買一件玩具嗎?」天麗臉上帶點不悅。


「禮禮是獅子、弟弟是兔兔、妹妹是貓貓。」他把三個布偶塞到自己懷裡,解釋著說。


「原來禮禮想買禮物給恆恆跟小渝?」天麗料不到是自己想多了,兒子並不是貪心,相反,是希望跟弟妹分享,因此對誤解兒子的意思而感到非常歉疚,「為什麼弟弟是兔兔、妹妹是貓貓呢?」


「弟弟乖,像小兔;妹妹叫小渝,貓貓是吃『小魚』嘛,所以買貓貓。」柏禮把「原因」道出來,天麗聽到兒子似是而非的解釋,忍俊不禁。


「既然是柏禮為弟妹揀選的禮物,好吧,就把它們一併買下來吧。」天麗出奇地變得慷慨。


「好啊!好啊!」柏禮拍著手說。


「既然他們每人有兩份禮物,柏禮也多選一份吧。」天麗說。


「這次我們的錢包可是『大出血』了!」耀昌嘀咕著。


******


柏禮對手上的小獅子布偶愛不惜手,柏恆跟柏渝更是高興得沒話可說,兩人既同樣能買下心中喜歡的玩具,更加得到哥哥為自己額外選購的小兔跟小貓布偶,滿載而歸。


然而,小孩子雖然已左手拿著一件玩具、右手拿著一個布偶,但當看到其他小朋友擁有跟自己不一樣的玩具時,貪念便因此而起,總覺得他人手上的玩具比自己的更吸引,柏恆和柏渝年紀還年幼,未懂跟人家分享,反而為了奪得對方手上的玩具而各出其謀。


柏渝一手拿著小貓布偶,卻同時對柏恆的巴士模型虎視眈眈,乘他放下巴士、拿起水杯喝水之際便以極快速度把巴士據為己有,柏恆當然也不是笨小孩,在放下巴士的同時,也是目不轉睛地看守著自己心愛的玩具,眼看見妹妹搶奪了自己的寶貝,二話不說的便把杯子放下,立即作出反擊,誓要把巴士奪回為止。兩人為此爭持不下,最後更大打出手。


柏恆不但被奪去玩具,還要被妹妹欺負,不禁大哭起來,哭聲震天。柏渝也不甘示弱,先下手為強,跟著哥哥一起哭。


「發生什麼事?」耀昌在皺眉。


「你們又在爭玩具、又在打架?」天麗搖頭說。


即使父母勒令他們停手,可是,他們雙手仍是在互相角力,拉著玩具的一方而不放手。


「謝柏恆、謝柏渝!兩人快放手!」天麗一聲令下,兩小朋友不敢不從,玩具應聲跌在地上。


「爸爸、媽媽不是已經給你們每人買了禮物了嗎?為何你們總喜歡爭玩具來玩?」天麗板著臉斥喝著,「是不是要把玩具沒收,大家也沒得玩才行?」


兩小豆釘眼看著母親動怒,未敢發一言,只是低下頭,小指頭不斷地打轉,低聲抽泣著。


「柏渝喜歡玩巴士嗎?好,你跟哥哥交換玩具。柏恆想玩洋娃娃嗎?好,你就把巴士給妹妹好了。」天麗二話不說,便把兩人的玩具拿起,交換後再放到他們的手上。兩人沒想到母親有此一著,呆若木雞。當定下心神時,發覺自己喜愛的玩具已「落入」他人手上,覺得不是味兒,再次企圖把對方手上的玩具搶回來。


「好了!你們還要爭持到何時?這也不對,那樣也不對!你看哥哥,他才沒跟你們一起爭玩具啊!你們再鬧事的話,我把你們的玩具通通給大哥哥好了!」


「不好啊!」


「不、不!」


他們兩人知道事態嚴重,急忙說不。


「現在玩具全放在這裡,自己各自選自己喜歡的玩具,不能爭玩,要一起玩。要是想玩對方的玩具,便得交換來玩,不能強搶對方的玩具。」


兩人只好乖乖地拿起自己喜歡的玩具,各據一方,靜靜地玩著。雖然前一刻他們為爭玩具而幾乎打架,然而,小孩子是善忘的,這一刻爭得頭崩額裂,下一秒卻親近得如膠似漆。


沒多久,他們又坐在一起,一同玩著。


******


自從他們三兄妹有了各自「標籤」的布偶後,除了上學之外,他們也定必要把它們帶上街,三人行,手上各自捧著一個布偶,非常精靈可愛,途經的途人無不定眼駐足看著他們。


「『貓妹』去了哪裡?」報販霞姐口中的『貓妹』,正是經常拿著小貓布偶的柏渝,她看到天麗只拖著柏恆,不禁問道。


「小渝在熟睡中,為免她睡眠不足而胡亂發脾氣,只好把她留在家中。剛巧柏恆的鞋子破爛了,他又嚷著要買一對新的,便帶他出來了。」


「你這小馬騮,常四處跑跑跳跳嗎?為何鞋子這麼容易便破爛,又要媽媽大破慳囊啊!」霞姐開玩笑地說。


「我是兔兔!所以跳跳跳!」柏恆便高舉「V型手勢」,扮著小兔子蹦蹦跳。


「你這小兔還在跳,你小心成了一隻赤腳的小兔,沒鞋子穿,變得骯髒邋遢。」天麗笑著說。


「兔兔要鞋子!」柏恆大叫著。


「那麼還不快走?」天麗拉一拉他的小手,「快跟姨姨說再見。」


「再見姨姨。」柏恆說。


 


在鞋店內,天麗細心為兒子找尋合適的小鞋子,幫他試穿,面對著滿地也是新鞋子的柏恆,表現得十分雀躍,不停地踢著雙腳。最後,天麗終於為他選購了一對合適的鞋子,便到收銀處付款。付款後,正當她想帶兒子回家時,方發覺柏恆不在身邊,在店內也不見他的蹤影,嚇得她不知如何是好。


 


當她急如熱窩上的螞蟻時,忽然發現他原來蹲在店外,一手抱著自己的小兔布偶,一邊靜心觀察著躺在店前的小貓。本來她想破口大罵兒子不乖乖地跟著自己,卻被他那溫柔的舉動而深深感動,立即把說話吞回肚裡去。


「柏恆,你在做什麼?」天麗換一個聲調跟他說。


「貓貓!小渝的貓貓。」柏恆正想伸手撫摸貓兒的背部,碰巧貓兒正在伸懶腰,嚇得柏恆立即縮回小手。


「柏恆喜歡貓貓?」天麗問。


「喜歡。」柏恆說,「但牠會動,恆恆怕。」


「貓貓跟恆恆一樣,會跑會跳。」天麗解釋著說,「不過,要是你不溫柔對牠的話,牠會用爪爪著你呢。」


「會痛?」柏恆問。


「當然會啊。但要是你乖乖的話,牠便會像小渝的貓貓一樣可愛。」她便輕拉著他的小手,輕掃著牠的背,感覺輕柔軟綿,唯一的分別是牠的身體帶著微溫,柏恆第一次接觸小動物,感到非常新奇。


「不過,恆恆不能為了看貓貓而自行走開,一定要跟著媽媽才可以看貓貓,萬一恆恆找不到媽媽,便會很傷心的。知道嗎?」


「知‧‧‧」柏恆似懂非懂的點頭。


 


 


~~~待續~~~

2009年12月5日星期六

度日如年的工作

放大假的感覺是如何?是輕鬆?是放心?


但對於沒放假、要做cover的人來說,卻是如過地獄的生活!


 


我沒試過放一個悠長的假期,不知道當中的感覺如何。眼見其他人可以放下手上所工作,不用趕著起床、不用趕著上班,生活確是寫意。同事、上司放假,需要我做後備、做coverage做得多,可是要對方為我而cover的機會卻不多。


 


忽然少了一對手來工作,的確增加了不少工作量。然而,這只不過是習慣的問題,一旦習慣了,再忙的事也可以應付自如,只是感覺上比以前更「充實」一點吧!可以選擇的話,當然跟人家一起分擔工作,成效更快。可是,仍是避免不了人手短缺的時候,特別是,當對方是自己的上司,更加覺得擔心,深怕一旦工作上出現什麼狀況,便求助無門。


 


當自己工作上遇上不明白的地方、或是需要一個指引時,上司便是自己的「明燈」。有時,他未必能給予最佳的解決方法,但是,只要有他在,自己感到並非孤立無助時,再辛苦也不覺得是什麼一回事。有時在想,即使上司未能百份百幫助自己解決問題,但他就像心靈上的一個支持點,只要他說一句帶有鼓勵性的說話,便如有神助。


 


要一個下屬死心塌地幫助上司,最緊要是上司懂得體恤下屬,這樣,工作再辛苦,下屬也會竭盡所能去做,否則,全無歸屬感可言,休想對方會賣力、多做一點功夫;


要做一個成功的上司,最緊要有一個能幫得手的下屬,這樣工作,才會事半功倍;


因此,上司跟下屬的關係確是互相緊扣,互相影響;


 


在抱怨為什麼員工工作懶散,上司們倒不如自我反省,是不是沒有當上一個稱職的上司,沒有公平、公正地對待員工?當然,人夾人緣也是重要因素之一,然而,單純地只把員工看作為自己的棋子的話,想下屬盡百份之二百的力去為自己做事,只不過是痴心妄想。上司跟下屬,兩者千絲萬縷的關係,並非一時三刻能完全道出來。


 


上司休假,對我來說是一個嚴峻的考驗,猶如把我獨自一個人放在海中央,方寸頓失。然而,人便是有這種惰性跟依賴性。即使上司沒幫上什麼忙,只要知道他在,有問題可以找他時,便會「安心」百倍。一旦知道對方不在旁,徬徨無依的感覺便應運而生。然而,一切也是習慣的問題。起初可能不習慣,也會很擔心。可是,當日子一天一天的過去,再做不來,也要硬著頭皮硬撐下去時,咬緊牙關,把一個又一個的難題解決。這時方發覺,原來我也做得來。


 


曾為此而擔心、不開心了好一段時間,給自己的壓力也越來越大,不禁跟上司吐吐苦水,幸而,對方也十分體諒自己,不時對自己加以鼓勵,勉勵自己「做得來」,才能勉強撐下去到現在。


 


我還笑說,從沒這樣掛念過一個人到如斯的地步,他是第一人!


 


但的確,在這段「孤兒仔」的日子裡,我確實獨立而成長了不少!(千萬別給上司知道,否則他便會放更多假來令我成長啊!)


 


老細啊,老細,你快點回來吧!沒有你的日子,我彷如過著非人的生活!


 


為了令他切身感受我這段難熬的日子的感覺,看來,我也要好好地認真考慮一下,放一個大假,好使他無時無刻也在「想念」我!

2009年12月4日星期五

徹底失敗


「將心比己,換了我是對方,我也是同樣討厭迷女!」是我對自己的評價。


 


因著我的懦弱、膽怯、無知、態度,令我無法成為別人心中的「朋友」。


我無法討好自己,更無力去討好別人。


「隨心所欲」,根本不容在我身上發生。


 


今天的惡果,是我自找的;


今天的煩惱,是我自尋的;


 


明知會淪落到這樣的結果,但我仍是一意孤行,我自私、我討厭、我沒用!


 


或許是我言詞上表達有誤,令人產生誤會,我何嘗不是心痛難擋?你討厭我,可以說出來,可以表現出來。而我呢?我卻連表現出些微不滿的情緒也不行!


 


我承認,自己的表達能力欠佳、人緣也不好、做事也欠圓滑,很容易會令人誤會。由於不善於掩飾,言行稍有一點遲疑便會令人覺得自己虛情假意。


 


我討厭自己有情緒上波動,別人不悅、興奮是正常,而我不高興便是死罪?


 


我早已知道會有這結果,只不過是「遲」跟「早」的問題而已;


我明知事情會發展到這地步,而我卻沒選擇能令大家好過一點的方法;


為什麼我能不委屈一下自己,而換來別人一刻的笑容?


為何我會這樣自私,寧願選擇以自己的感受為先,也不願遷就他人?


 


對方討厭我、憎恨我、嫌棄我,是絕對正確。


 


一切也是我的錯,錯在對方認識了我,錯在我不思進取,錯在我不會珍惜,錯在我不會討好人,錯在我生出一副惹人生厭的面孔,錯在我不懂人情世故,錯在我不會造作,錯、錯、錯,一開始我便是錯!


 


原來不論是做人或是做事,我所選擇的,定必是錯誤的選擇。


原來我所說的每句話、所做的每件事情、所下的任何決定也是錯的。


 


從沒如此內疚過、傷心過、失望過,這種挫敗感,令人窒息。


 


不論家庭、事業、人際關係、朋友、生活,我也是徹底的失敗,不但是一事無成,更加是一塌胡塗。


2009年12月3日星期四

咖啡誘因


眾多飲料中,你喜歡喝什麼?白開水?茶?汽水?咖啡?奶茶?


 


我是一個「吸濕小笨象」,喝水比喝什麼還要多。沒水的日子,我會混身不自然,也像一朵快凋謝的花朵似的──垂頭喪氣、了無生氣。然而,白開水喝得多、喝得夠,偶然也會想喝喝其他有「味道」的飲料。


 


有人每天要喝一罐汽水;也有人每天定必要喝一杯咖啡;也有人要喝過奶茶才會精神一振;是「身癮」,也可能是「心癮」。本應我是沒有這種習慣的,只是偶然「口淡淡」,或是無聊一番,才會挑起喝其他飲料的情緒,然而,近日習慣卻開始有所改變。


 


以前,我會選擇奶茶,因為既方便又不算太刺激,相反,咖啡卻不是常喝,只因自己怕苦。要一嚐咖啡的香味,卻不敢向「苦」進發,便只好退而求其次,在奶茶跟咖啡之間取一個「中庸之道」──鴛鴦,既能品嚐到奶茶的味道,也能淺嚐咖啡的甘香。可是,要算方便購買,還是以奶茶跟咖啡為主。


 


人家為了提神才喝咖啡,也有人為了習慣才喝咖啡,而我的開始,卻是為了「貪過癮」,人喝我也跟著喝,漸漸覺得咖啡並不如當初般難喝。我本是一個沒什麼癮子的人,喝也行,不喝也不會忐忑不安。然而,近日卻開始「每天一杯」。


 


喝咖啡能令我提起精神嗎?我不知道。


喝咖啡能令我情緒高漲嗎?我不曉得。


我只知道,在喝咖啡的過程裡,我可以享受剎那間的平靜,才能有一刻放鬆自己的心神‧‧‧


 


要不是去沖咖啡,我還是在埋頭苦幹,連抬頭喘息的機會也沒有。唯有在暫時離開坐位的短短數分數,我才能逃離被壓迫的空間。呷著一口咖啡,令我知道自己仍是有知覺、味覺的人,生活不是百份之二百的「枯燥乏味」。陣陣的咖啡香刺激舌頭內的每一個味蕾,令我知道,我仍是有血有肉,不是一個行屍走肉、任人擺佈與指使的一個布偶!


 


我不像那些煙民,定時定候要外出「呼吸」來鬆一鬆,唯有在這短暫的咖啡時間內,才能得以稍為放鬆,「充電」過後,繼續拚搏。怕只怕工作越忙,「充電」次數會越頻密,到時候便不知怎算好了。


2009年12月2日星期三

一登龍門

酒樓的結業,多是在無聲無色下發生。門外閘門突然張貼出「內部裝修,暫停營業」,人們便知道並非真正的進行裝修,而只不過代表店主已易手,昨天還是門庭若市的酒樓已經不復再,改一改酒樓的名字,內裡裝修稍微改動一下,不日再重現在人們面前,對酒樓的「改頭換面」已見怪不怪。


 


上酒樓吃著一盅兩件,是香港的特色,也是一家人共聚的好地方。然而,隨著時間的流逝,加上新興菜館的出現,上酒樓,對某些現代人來說,已變成一項「老土」的節目。新式酒樓還好,至少環境、氣氛也跟著時代的步伐,坐得舒適,吃得也有特色。相對來說,一所經歷了數十年的舊式酒樓便變得古老,沒太多人願意前往。要不是龍門酒樓「光榮結業」,你猜會不會有這麼多人慕名而來,對它「懷念」一番?要是它仍能繼續經營下去,我們會不會仍是過門不入,偶然經過便看一眼便算?


 


在現今營商困難重重的社會裡,無時無刻也要跟同行的競爭對手爭取營業額,同時也要與時並進,否則只會面臨被淘汰的下場。看得太多「開業」、「結業」的店舖,漸漸已變得麻木,不覺得是什麼一回事。然而,龍門酒樓畢竟是一間屹立數十年的酒樓,飽經風雨,直到今天,毫不簡單。它雖然少了一份現代感,但卻多了一份人情味;雖沒有豪華的裝潢,但卻展示出昔日的情懷。即使它事先張揚,逃不了結業的命運,到它「榮休」之時,仍有一點點婉惜。


 


擁有時沒有好好珍惜,失去時才覺得可惜,是否每個人的通病?


 


人們在酒樓最後一天時一湧而至,跟這老店說聲「再見」,「捨不得」之情,盡現在臉上。當中,當然包括一些只是湊湊熱鬧的人,同時,也有著一些跟著它一起成長的老顧客,邊吃邊懷念昔日的點滴。


 


與其一窩鋒的前往去跟人家肩碰肩的擠迫著,倒不如靜靜地懷念它過去的種種?回望以前的記錄,原來早在三年前已到過此地品茗。一個特別的地方,加上特別的時間,跟一位好友一同享受著「早茶」,便是我對這酒樓的回憶了!或許有一天,這酒樓終會在大家面前完全消失,幸而,在腦內的某一小角落,也曾有過這酒樓的小小印記。


 


舊店舖的去留,跟發展社區,永遠是一個難於取捨的議題。保留還是拆卸,雖不容我們來決定,但我們卻可以選擇把它留在自己的記憶內。他日「話當年」時,便可以從自己的「資料庫」內把昔日的點滴娓娓道來。

2009年12月1日星期二

永遠的兩秒距離

時間對我們來說,永遠有著一點的落差,不多也不少,就是兩秒的距離。


 


當年如是,現在也如是。


 


記得第一次遇見你,我花了兩秒鐘時間便喜歡上你。當時你在運動場上參加校際田徑比賽,你以零點一秒之微勝出比賽,就是那一瞬間,我便喜歡上你。無論你的學業成績還是課餘活動,「戰績」也是彪炳非凡,早已成了校內的風雲人物,跟你相比,我只不過是比塵埃還要輕的一個人,在你眼中,毫不起眼,根本不會奢望與你成為朋友。


 


要不是當年在老師的安排下,我想自己也未必有機會跟你成為鄰坐同學。我害怕見到你的眼神,我告訴自己,我最多只可以看著你兩秒鐘,兩秒時限一到,便要把目光轉移。你常藉詞作弄我,令我哭笑不得。為免別人誤會,我刻意的對你冷冷淡淡,但你卻認為我冷若冰霜,因而作出更多引人注意的事,我巴不得在你面前綻放出燦爛的笑容,可惜我能做到的,只是在你面前繼續裝扮成冷酷無情。


 


直到你跟班上的同學說要舉家移民時,我極力強忍著淚水,假裝沒事一樣,還刻意地上前祝福你,希望你在彼邦也能有著超卓的成就。你報上一個笑容,那個笑容,直到現在還是歷歷在目。可惜,我仍是貫徹始終,只能定眼看著你的笑容兩秒鐘的時間,跟著便左顧右盼,為的只是怕多看你一眼也會給你看穿我的內心世界。


 


到你離開香港的那一天,我本想靜靜地一個人,躲在某處大哭一場,可是越想哭出來,越是不得要領。腦袋一片空白的我,竟然胡里胡塗的乘車到了機場,看到你跟親朋戚友道別時,淚水便不受控制地奪眶而出。為何其他朋友可以跟你有說有笑,互相握手、擁抱,而我卻連跟你道別一聲也不敢?只因我心中有鬼,我怕你知道我的心事,我怕高攀著你,我怕,我什麼也怕,在你面前,我只是一個膽小鬼!不知從何而來的勇氣,我從暗角裡衝出來,只是想跟你說一句「珍重」!可是,一切也太遲了,我遲了兩秒鐘,這兩秒鐘,我目送你的背影入閘,你沒有回頭,當然也不知道我曾出現,因此,我只能在心中跟你說「再見」。這兩秒鐘的遺憾,是永遠的遺憾。「再見」,我們真的會再相見嗎?


 


在這幾年間,偶然也會聽到你的消息,每次聽到你的名字在耳邊出現,心中也會泛起陣陣漣漪,一想起我跟你之間的兩秒距離,心便莫名的揪痛起來。


 


畢業多年後,竟然在街上遇到你。


 


你仍是俊朗不凡,而我卻仍是平凡無比。在茫茫人海中,你仍是最突出的一個,相反,我卻是毫不起眼。但為什麼你會一眼便把我認出來?難道是我平凡得過份,連你也看得出來?


 


突如其來的在街上被叫停,令我顯得驚惶失措。在你眼中,我一定是非常愚笨吧?


 


跟你交換了電話號碼後,你說改天一起出來共聚,我只好唯唯諾諾答應你,因為我已找不到拒絕你的理由。但是,你知道嗎?在我們分別的一刻,我跟你說了「再見」,是第一次在你面前跟你說「再見」。這兩個字,百般滋味在心頭。


 


跟你分別後,我竟然傻得怕會聽不到你的來電而長時間電話不離手,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希望當你打電話給我時,我可以第一時間接聽。然而,一天、兩天、三天過去了,電話縱是曾經響起,在屏幕出現的名字也不是你的名字。是你忘了打電話給我嗎?還是你把我的電話號碼記錯了?


 


由當初的渴望到失望,只不過是匆匆數天的事。或許是我想多了,根本不應存有任何幻想,還是回到現實,把你忘掉算了。


 


電話突然再次響起,這次我聽得清楚是電話的響聲,音樂不停地奏起,可是我卻找來找去也找不到電話的所在,直到電話鈴聲停止響鬧兩秒鐘,我才找到那該死的電話,電話顯示屏內的名字,正是你的名字!為何你不多等兩秒?為何我總是笨手笨腳,遲了兩秒才找到電話?


 


我立即回一通電話給你,可是換來的,只是一把電話錄音的聲帶。


 


你找我找不到,我找你也找不到。難道我們之間永遠隔著這無形的兩秒鐘?時間為什麼總是這樣「巧合」?


 


在我想得入神之際,電話聲再次響起,笨拙的我,幾乎嚇得把電話丟掉!當我看到你的名字再次在電話屏幕出現時,我的心差不多跳了出來,急忙的按下接聽鍵,以為可以聽到你的聲音,可惜,我又再次遲了一步!正在懊惱之時,忽然,你就站在我前面,笑著我說:「幹嗎這樣抖震?被電擊中了嗎?」


 


你知道嗎?我跟你的兩秒距離,就如被電擊一樣。


 


「下次煩請你快一點聽我的電話。」


「你可以多等我兩秒嗎?」


「兩秒‧‧‧足夠嗎?」


「兩秒便夠了。」


 


就這樣,我們的距離,好像忽然拉近了。


 


 


(本故事純屬虛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