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二字,彷彿跟青春劃上等號。
當還是青春一族時,每天只是上學讀書、下課溫習、課餘玩樂嬉戲,生活簡單、煩惱不多,也沒有多餘的娛樂,偶像──「總有一個在附近」。
曾經也年青過,偶像也當然擁有過。能唱、能跳、能歌善舞的固然容易吸引一眾支持者,然而,有一個討好的外型,更能為「偶像」加分。只要有偶像出現的節目,便會乖乖地定下來駐足欣賞,對方的每一首歌、每一個MV也不會錯過。當然,我也只不過是坐在電視機前的一個小小粉絲,決不會像那些付諸行動的粉絲般追星、「舉牌」,只因覺得,要支持偶像可以有很多方法,才不用花時間、花心思作「現身」支持。
「偶像」熱,只限於少年時代,隨著年歲漸長,在其他生活細節中找尋到更多有興趣的事物後,「偶像」便漸漸從腦海、從生活中「隱退」。當中的情懷,只能留待「想當年」時,才能重新浮現在眼前。
以前喜歡一個歌星,會是一名die hard fans,只有他/她是最好的,他/她唱的歌最動聽、跳的舞最動人,偶像以外的人,特別是跟偶像的名氣、成績差不多的競爭者,更是「討厭」。回想起來,昔日愛惡分明,也是年輕人的特質吧?
現在回望過去,當年的「偶像」,歌不是最好聽、舞未必是跳得最勁,不知為何當年這樣喜歡他?換了是現在,內涵比外表更重要,或許這便是年青人獨有的想法,也是必經的階段吧?
話雖如此,一位兒時心中的偶像,其地位是無人能及、無人可比,直到今天,每當看到對方的新聞、消息,內心也不其然悸動起來,「少女」感覺又從新出現。
他是誰?
他便是曾經叱吒網球壇的美藉華裔網球手張德培了。
他未必是全世界打網球最出色的球手,然而,他的性格、情操,卻是深深地吸引著我。他雖沒高佻的身型,卻憑著自己努力,毅力非凡,一步一步的把事業推向高峰。他不自滿、不卑不亢的性格,在球場內外也發揮得淋漓盡致。他每個揮拍的動作,揮灑自如,令我深深著迷。
當年,但凡有他的比賽,我也一定乖乖地坐在電視機前收看,以示支持。可是,遺憾的是,未有機會到親身到現場為偶像打打氣。
他陪伴著我的成長,他長大的同時,我也跟他一起成長。
其他的偶像,可能只是曇花一現、瞬間即逝,然而,無論是當年以十七歲之齡得到法國網球公開賽冠軍的Michael,還是現在三十七歲的退休球手,他仍是我心中無人能代替的一個偶像。說實在一點,他不只是一個偶像,他更是一個有實力,值得很多人學習、奮鬥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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