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6日星期五

凡人煩事多

我這個凡人,輕唱一句「生活靜靜似是湖水」,便是生活之全部。然而,再寧靜的湖水也會泛起漣漪的一刻。過去半個月內遇上的麻煩事,足以令自己頭如斗大,要說的話,幾乎是半年來的總和;所接聽的電話(公事電話除外),幾乎是全年的總和;最值得「紀念」的,更是以自己活了數十載後的今天、以容忍度極高而自居,在這星期「終於」破戒──跟人家理論


 


以往多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受了委屈也只會默默忍受。但越容忍只會令別人繼續欺負自己,因此只好作出「絕地反擊」,表明自己並不是一個無知及好欺負的人。可惜,可能自己經驗不足,加上對方已有備而來,成效未見顯著。不過,既然自己心中的那道「怒火」已經啟動,要收回卻不易,我會繼續堅持及爭取到底,直到得到滿意結果為止。


 


然而,好事不多也不少,相反,煩惱事卻接二連三,就連半世紀前的事,也被翻出來,可惡至極!


 


話說,當年(2003-2004),生活如常。忽然有一天,收到銀行的信件,類似叫我確認信用卡(還是收取年費?我已不太記得了),心中不禁疑惑起來,因為在那間銀行裡,我只有一張信用卡,而那張信用卡卻還未到換新卡的時候,加上,印象中我並沒有申請過額外的信用卡,為釋除疑慮,便致電到客戶服務部查詢。細問之下,原來那張信用卡早在以前已經申請了(應該是二至三年前),但我一直沒有收到任何有關文件,月結單更加從沒收過!心中的「問號」越來越多,再經查看,原來是銀行紀錄了一個錯的地址(把「XYZ室」,寫成「X ZY樓」)。不用多說,大家也知道,信件便寄到ZY樓上去(但沒有室號,誰去接收?),而我,當然從沒見過有關信件。


 


好,這也算了。事情弄清楚後(其實我仍感到深深不忿,何解可以這樣兒戲?但當時的我不以為然),最擔心的是信用卡曾否被確認、使用或盜用。幸好答案是否定,當時放下了心頭大石。接著,當然是立即把地址更正。但對這銀行之質素已大打折扣。


 


經過數個寒暑,一切看似平靜,竟想不到數年後的今天,這個「不是我錯的錯誤」為我帶來一點不便!原來這個幾乎被遺忘的小錯誤,一直存放在某處!直到這一刻,我的名字還跟「X ZY樓」扯上關係!開玩笑地說,要是我有能力擁有某座全層(請細心看,沒有「室號」,意即一整層n個單位我「全包」)的話,不得不說句「發達喇!」,我豈不是一個「大富婆」?


 


銀行的一小錯,卻要客戶來承擔,要作出聲明自己跟「該單位」沒有任何瓜葛或關係,真是可惡!我再不是當天逆來順受的「鵪鶉妹」,誓要為自己討回公道!


 


現在又得花上時間找尋方法,誓要把自己「清白之軀」找回來!


 


為何煩惱事,總是陰魂不散!我何時可以跟它們說再見?我要回復昔日的平靜啊!

9 則留言:

  1. identity theft 嗰啲嘢好麻煩的, 錯在當年無應真處理, 銀行可追妳幾代. 永無寧日, 水洗唔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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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一定可以回復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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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入咗 database 就無人同妳改架啦, 話妳死咗, 妳企出嚟都番唔得生呀,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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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明明係銀行嘅錯,卻要自己來澄清,唔做又唔得,唔怪得妳咁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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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煩啊... 母親節快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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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責任就大把,權利全都沒有=官商鉤結~ 唔還錢佢追妳幾代. 好係有一案上咗高院, 有人因少少錢但比迫破產. 需然高院得直但好麻煩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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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咁恐怖架...D銀行都真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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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法律多是維護商家的利益, 好少保護市民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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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銀行質數真係好參差~不過唔驚,真理係越辯越明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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