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日星期一

認錯不要遲

守時,是一項美德。既然相約了一個大家也同意的時間出現,便要遵守承諾,在預計的時間內到達,才是對對方的一種尊重。然而,從不知何時開始,很多人也把約定的時間加十五分鐘被納內為「可接受」的時間內,「準時」,彷彿已在大家心中不知不覺地「延長」。有些人習慣了遲到,每次赴約,也定必姍姍來遲,短則在半小時內,長則超過一小時,然而,當中卻沒有什麼原因,只是「習慣」而已。


 


每人也試過遲到,而當中的原因不外乎是「塞車」、「遲了出門」、甚至‧‧‧沒原因。撫心自問,我也試過遲到,不過,卻不是「習慣」性的遲到。每次赴會,盡可能也會提早出門,寧願我等別人,也不願別人等我。偶然發生突發事故,令車程增長,無法準時到達目的地,令友人久等,內心非常焦急,同時也十分歉疚。


 


一個負責任的人,要是真的因各種不同原因而預計到自己會誤點,在可能的情況下,也應盡快通知對方,令對方有心理準備要多等自己一會兒,而不是到點時,待對方打電話給自己,在收到「奪命追魂call」後,才氣喘喘地說自己會晚一點才到達。雖然遲到是不提倡的行為,然而,要是能為自己的失誤而作出真誠的補救,對方等待也等得有理由。


 


每人也曾經歷過在街上等待別人的經驗,既不知對方在何時出現,也不知要繼續等待多久,越等越焦急。遲到一分鐘很容易,可是在街上看著手錶,等待別人一分鐘卻是度秒如年。既然知道這感覺並不好,加上別人沒有等待自己的義務,「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將心比己,也不想別人在街上呆等,因此每次知道要出門時也會先行「計算」行程所需的時間,每次也會先「誇大」行程時間,為的是令真正的行程更寬鬆,不用趕急。


 


然而,計算雖然準確,可是有時卻因自己一時的冒失而打亂了行程。


 


因為自己的冒失,把相約的時間混淆了,在應出門的時間下還在白忙著其他事,忽然靈光一閃,才恍然記起約定的時間差不多已過,即使立即出發,也定必會遲到,頓時焦急萬分,只好以快如閃電的速度,極速出門,然後立即通知對方,說明原委,千萬個道歉,只因錯在自己,令對方久等,非常內疚。


 


犯了錯,當然要補救,除了道歉外,也不知道可以做些什麼了。


 


不過,這對我來說猶如當頭棒喝,自此以後,我一定以此引以為鑑,「只此一次,下不為例」,從此加倍小心留意約定時間,再不能重蹈覆轍,要做準時的人,而不是「遲到大王」。

10 則留言:

  1. 近年我和朋友間的約會,基本上都不再受到遲到問題影響,認真可喜可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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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遲到請食飯,唔遲太多都OK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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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遲到這壞習慣,我也有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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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次次行山都係等人果個, 所以我次次講早15分鐘,然後我會「遲」10分鐘先到...結果係.....我仲要等多人15分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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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已經儘量不遲到,有時候遲到在路上,真的會很愧疚,所以現在也在鍛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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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很怕人沒有理由地遲到,每個人的時間同樣地重要,但有些人卻是習慣性地遲到,見面的時候還若無甚事,彷彿讓別人等待是應該的,好討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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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成日都係等人嗰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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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with the GPS in the car...I can be very on time..when I pick up my friends...in fact...sometimes..they "complain" I am too on time..so they are still puting on their make up or dressing up when I arrive...haha..
    however..if I am late..I will usually give my friends a call..so they won't be worrying about me..
    <(=^-^=)> a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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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其實我最怕d遲到大王,次次遲到又隨口道歉……
    最後因為呢個原因就少約呢d人,久而久之就會疏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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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我也跟你一樣,一定提早出門,寧願等人也不讓人等我。因此,我非常討厭愛遲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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