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9日星期五

做垃圾婆的好處

我有一個不好的習慣,那就是不捨得丟掉東西,總覺得事物「總有一天會有用」,要是不小心拋掉,萬一有一天要用上它時便會後悔不已。生活上也好,工作上也好,無論怎樣,我也未能改掉這惡習,令身邊多了很多牽絆。


 


這東西,有紀念價值,不能丟棄;


那東西,也有被儲起來的理由,棄不得;


總之,要把一樣東西留下,總有其「原因」。


久而久之,身外物越來越多,越看越不捨得棄掉,相片也好、玩具也好、禮物也好、甚至一些沒金錢價值的東西,也能作為自己的收藏品。


 


生活上,每樣東西也有「依存」在我身邊的理由,工作上亦然。


 


每天如雪飄來的電郵多得數不清,每天要細看的電郵也不少,與自己有關的,當然要看,有時與自己無關的,也會傳送一份給自己。這些電郵,看過了便算,有些人甚至看過後便把它刪除,「眼不見為淨」。既然事不關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約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便好了。可是,我卻「不敢」把它狠狠地刪除,總害怕他朝有一天要把相關的資料找出來而找不到時便會倍添麻煩,因此,我的電郵箱總是滿滿的。相關的,固然會儲存起來,不相關的,經過一番「過濾」後,也會被收藏在某處,以備不時之需。


 


不知從何時開始,被人發現我這習性,慢慢便成了眾人的人肉「郵件儲存」的地方,但凡別人找不到的電郵信函,只要是我曾經接收過的話,很大機會也能從我手上再拿一份副本。是好是壞,因人而異。別人大可以放心繼續刪除自己認為沒用的電郵,只因有一個備份可以隨時提取,而我卻變得越來越謹慎,可刪除的東西越來越少。


 


坦白說,我不介意把文件儲存起來,雖然未必每次也用得上,然而,這卻是保護自己的最佳方法。口說無憑,只有白紙黑字,才是最佳的證明。即使工作完成後,也並不代表可以把看過的文件完全忘記,或許在某年某月,某人會忽然舊事重提,那時候便要從腦袋內的深處把昔日處理過的事件從新想一遍,而當中最痛苦的,莫過於要從零碎的記憶中找「證據」,過程痛苦,也可能用上不少時間,然而,當把證據找到出來,能支持自己的論點,卻有說不出的成功感,彷彿把自己從含冤的邊緣中拯救出來。


 


當別人對自己所做的事抱著懷疑的態度,甚至硬說自己做錯時,無論要花多長時間,也要為自己申辯,唯一可以幫助自己的,便是那些昔日的電郵與相關文件。因此,雖然在下班後會把工作拋諸腦後,然而,在大腦內,仍會預留一小區域來安放這些看似無關痛癢的資料。


 


每每便是這些毫不起眼的文件,電郵內的一句說話,便成功把我拯救出來,免我被蒙上「做錯事」的罪名。為此,我仍是樂於做一個電郵收集者,為了別人,也為了自己,即使不是為他人著想,也是為了保障自己的名聲。

15 則留言:

  1. 我和你是同一類人呢﹗ 電子郵箱裡,盡是一個又一個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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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這點跟妳倒是完全相反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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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一張小紙條,一串數字…都可以拯救我地,免我地陷於不義,所以我都冇儲埋好多MEMO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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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下便嗰回應打多咗個冇字!
    一張小紙條,一串數字…都可以拯救我地,免我地陷於不義,所以我都儲埋好多MEMO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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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哈哈,我呀媽成日話我係垃圾婆!
    因為成日擺埋擺埋d紙袋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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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睇下咩喇, 有d都會keep下, 但係到左某個時候又會"的"起心肝掉咁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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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email我又唔怕keep, 反正唔太阻地方... 實物的東東就唔同, 無用就即dum, 畢竟屋企地方太細小啦,所以同時亦唔會亂買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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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呵, 我想我就沒有迷女那麼細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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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阿彌陀佛
    晚安,祝冬至.聖誕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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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對喔!重要事SENT封MAIL留個底,有證明好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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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真有趣, 唔知日後會唔會有過億美金戶口去了你email等你取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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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迷迷真是位樂於助人的好同事, 比著我會第一時間 delete 晒啲唔關我事o既嘢, 比老細問一次我有 record, 第二次我又有, 佢就會次次都嚟問, 到時就煩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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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我也是個垃圾婆,連小時候同學給我的紙條也都保留著,只因捨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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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我都會儲電郵架,最多archive,臨下手黎就delete晒佢XD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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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終於明了,我們踏入迷失小女孩的國度,就被裡面景象所迷住而留連忘返, 迷失小女孩就如記錄儀(飛機黑盒),將一切一切記錄住-令我們體驗到什麼是生活.所以這個平安夜我都選擇躺在迷失小女孩- 花花草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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