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遇上警察時,你的心情是怎麼樣?興奮?肅然起敬?緊張?不安?還是沒有特別感覺?
一般的良好市民,沒有作奸犯科,縱使面對著警察,也不會感到不安;只有理虧的人,才會在警察面前顯得心虛、眼神閃爍不安、迴避他們的目光。一般情況而言,或許只有在街上問路,才有機會跟警察接觸,否則,他們有他們的「維持治安」,我們有我們的生活。
當大家還是小時候,要是頑皮不聽話,應該也曾聽過長輩們對自己作出的「警告」:「你再曳、唔聽話的話/做錯事,就叫差人叔叔拉你架!」姑勿論說這話是否恰當,但至少,小朋友聽罷這句說話後,多數也會立即乖巧起來(至少停止「破壞」數分鐘)。「差人叔叔」,是權威的代表,對小童仍有一點兒的阻嚇作用。
然而,這方法對現今小孩還奏效嗎?
在街上看到一位警察在行人過路燈仍是紅色時匆匆橫過馬路。他不是知法犯法,而是要趕緊把一個婆婆跟兩個小朋友截停,原因是他們不依交通燈號橫過馬路。是婆婆帶著孫兒「衝紅燈」、還是小孩子先跑著橫過馬路而婆婆尾隨著便不得而知,只知道他們婆孫仨的行為剛巧給警察碰過正著。警察先生先把他們截停,然後義正詞嚴地教訓他們。他先向穿上幼稚園校服的小朋友訓斥一番,可是,這小朋友非但一點兒驚慌的表現也沒有,相反,顯得一臉不在乎,對警察的提問不作任何反應,令警察十分氣結。沒有停下來看他們之後的「故事發展」,但我相信,警察先生跟著會對婆婆訓話一番,著好好的看管著小孩,免生危險。
成人選擇胡亂過馬路是他們的個人選擇,除了危及自己安全外,還會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對自己的行為負上責任,後果自負。然而,稚子無知,他們的行為,是從成人身上模仿得來。小孩做錯,當然不對,但作為他們的長輩,責無旁貸,仍是不能推卸責任。要是他們以身作則的話,小孩子便不會在馬路上亂衝亂撞,把危機處處的馬路當作是遊樂場、把如虎兇猛的車輛視而不見。
不知死活的小孩,對車輛擦身而過也毫無懼色,已令人瞠目結舌;年紀小小,面對著威嚴的警察,一點兒恐懼也沒有,是現今小孩自我意識太強而目中無人?還是家長把小孩寵壞,事事放縱而不作出教導、管束?還是他們已「天不怕、地不怕」,「警察」二字已對他們起不了阻嚇作用?要是不從小教導他們的話,當意外發生時,便為時已晚,後悔莫及了。
教導小孩,並不是一件易事。只有「言教」是不足夠的,「身教」也十分重要。身為家長,最重要是能以身作則,身體力行,給小孩作一個好榜樣,才能教導出一個遵守規則的小孩子。少一點意外,社會才得以更和諧,人(不論是自己還是別人)才會更安全、平安。
認同,身教最重要,父母也不以身作則,所以孩子們都沒有禮教啦!
回覆刪除D阿毛就係成日都亂過馬路,大教壞細。
回覆刪除沒有作奸奸犯科的良好市民。
回覆刪除眼神閃縮不安→ 眼神閃爍不安。
湊效→奏效。
如果讓我看到這場面,我一定又要生氣了!
回覆刪除生仔容易教仔難, 就算有良好家庭, 子女心理都未必能正常發展的. 好多父母忙如工作好難有時間同子女分享了.
回覆刪除莫生氣...
回覆刪除我覺得你講嗰兩個細路唔係唔驚警察咁簡單,簡直係唔尊重嗰個阿SIR!
回覆刪除好多人係唔應該生的
回覆刪除99% 的人都唔知自己係多 餘的.
回覆刪除唔係消極, 係無奈. 無幾多人能對人 類有真的貢獻. 只有找啲開解.
回覆刪除拖住小朋友, 真係要以身作則呢, 而且一有意外就更唔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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