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穿人字拖是現在潮流的指認服飾之一,我可以說,自己應該急忙叫一架飛船把自己送回「火星」去,皆因我是一個絕對追不上潮流的「封建古老人」。我雖未至於像某些民族般從頭包到腳,但「自己知自己事」,顯醜不如藏拙,「露不得」的地方當然不能露,可露的,也要思前想後才考慮「一露」(當然,機會不大!哈哈!可以的話,我巴不得帶著面具/紙袋上街去,呵呵!)
穿人字拖或涼鞋,感覺很涼快清爽,無拘無束,因此深受各方人士的歡迎,然而,我卻是「怪人一號」,不太喜歡穿上人字拖或涼鞋上街。一來,我並不是很女性化,穿上涼鞋,倒不及穿上其他鞋舒適;其次,穿上其他鞋款時,到任何地方也比較方便(某些地方是不能穿涼鞋的,要是剛巧經過的話,難道立即買一對新鞋來替換嗎?)
人字拖太「扁平」,在家裡走來走去還好,但要是一整天都「踢拖」的話,可會要了我的命!對!我是一個怪人,可能我本身「負重」大,「避震」能力相對減低,穿上太「平」的鞋,腳跟會痛得要命!人家可以走一整天而面不改容,我卻可以走一段小路後便開始把步伐放緩。
上街買點東西雜貨,在家的附近「出沒」,「街坊裝」是指定裝扮,「樣衰衰」更是我的標記。雖然我不至於「化行裝、set行頭」才上街,但最低限度,一定要整齊整潔才可以上街示人。對我來說,蓬頭垢面、穿家中的拖鞋上街,是絕不會發生在我身上。穿上「疑似」拖鞋的人字拖上街是我的極限,同時也有限時、限地的「無形條件」計算在內:上街時間一定是半小時內、距離一定是在步行十分鐘以內的地方(不難估計,地點要不是超級市場便是可買食物/雜貨的地方)。
另一方面,令我不喜歡穿拖鞋(或人字拖或涼鞋)的原因,是它未能帶給我安全感。穿鞋的目的,是要保護雙腳。個人覺得,人字拖太「單薄」,很容易踢到硬物或被踩到(可能自己經常踩到別人,所以特別有陰影),十指(不但是手指,腳趾也是!)痛歸心,要是不幸被踢或踏到的話,可以痛得眼淚直流,為安全計,也是少穿為妙。
不得不承認,有些人的確把涼鞋(或人字拖)穿得很好看、入型入格,可惜自己不爭氣,只有羨慕的份兒。不是我惜肉如金(其實也有一點點的,呵呵),而是與其冒著腳痛的危險,倒不如為乾脆放棄「愛靚不愛命」的女性特權吧!
人字拖一定無我份,以前試過係屋企著都腳錯呀!
回覆刪除我唔鍾意界腳個種感覺,所以唔著人字...
回覆刪除人字拖我都著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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