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次證明,無論是誰做錯的事,只要一旦被我發現的話,便休想可以瞞天過海(我可不是「金手指」,在人家背後說是道非、向老細告狀的人啊!)。即使我沒有站出來指出錯處,問題仍是會像「水跟油遇上」的原理一樣,「油」(問題或錯處)終究會浮於水面,沒方法也沒空間給它躲起來。
工作上,間中要進入某些系統,但這些系統卻未必每天也用得上。當工作上有需要時,能及時「出手」在系統內找出解決方法便可以了。幸運的話,可以很久(數以月計)也不需要用上某些系統呢!不過,人總要有一點危機意識,有備無患,凡事先作好準備,在緊急時便不會手忙腳亂。這些繁瑣而不太重要的小測試,當然只會在有空閒時才會用來「謀殺時間」;工作繁忙的時候,這些無傷大雅的事,當然會被放在一旁(情況就如清理電郵郵箱一樣,忙得不可開交時,那可能騰出時間來整理及對電郵分類?)。
百分之二百的「事有湊巧」,這天剛巧能騰出一點點空檔時間進行小測試,卻「不幸」地發現一個挺嚴重的問題。一向有問題發生都是先「自責」的我,一直想不出因由,以為自己是因忘記了做某些事而導致問題的出現,苦思不得其果,只能無奈地說自己倒霉、不好彩!正當在想著解決辦法時,從一些途徑得知,問題的源頭並不是因為自己,始作俑者是另有其人!我還未來得及「出手」找當事人解決問題,同時間原來已有為數不少的人跟我一樣,面對同一煩惱!原來問題已經開始慢慢「擴散」開去(重申一次,我不是「金手指」啊!)。
經過連番的調查及商討,事情開始有點眉目。找出相關的負責人,希望能分析出事情的來龍去脈及盡快找出對策。當務之急,是先把問題解決,問責卻是後話。
竟想不到,某人除了沒有為事情道歉(或說聲抱歉、「遺憾」之類的肺腑之言)外,還敢主動提出要求,看看是否有需要重新檢討現有的程序,以及是否有需要重新把負責工作作出調配!
拜託!這工作本是由某部門負責!工作由誰做,其實問題也不大,只要做得準確無誤便可以了!倒不成在風平浪靜的日子時便把所有credit歸功於自己,當自己做錯事時,卻諉過於人,伺機提出要求,把工作發給其他部門來「減少」自己日後犯上同樣錯誤的機會?要是這道理成立的話,我豈不是可以胡亂把工作搞垮,然後拍拍雙手說,「既然我做這工作有潛在的風險,有機會做錯事,倒不如把工作拿走轉交別人做!」根本就是混淆視聽,厚顏無恥得企圖以各種方式來轉移人家的視線!
做錯事,人皆有之,坦承過錯,加強日後的培訓及監察,從此加倍小心避免犯上同一過錯便可。做錯事,事後「死撐」或是找出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來解釋(或是掩飾),你我或多或少也曾試過,然而,要是到了「解無可解」或是「兜無可兜」的地步的話,何不大方坦承錯失,總比「死雞撐飯蓋」好。
有錯就要認,如果因怕承擔後果而硬撐著的話,只會被人覺得不負責任,肉酸到死!
做錯事重死口唔認,呢的人嘅工作態度好有問題呀!
回覆刪除做錯唔認就賤格啦! 如果自己無做錯比人屈就慘啦~~
回覆刪除職場上真係好多呢d人,明明有錯又唔認,仲喺度賴三賴四!
回覆刪除好彩你搵到出黎,唔係分分鐘食埋死貓。
回覆刪除無恥之徒實在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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