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1日星期三

沒對手的罵戰

吵架需要對手,沒有「對罵」的吵架,極其量只能算是單方面的自言自語、發牢騷甚至埋怨、謾罵。俗語說:「一條鎖匙敲不響」,一方企圖開火,卻沒有人作出相對的反駁行徑的話,再吵下去也沒什麼意思,再過一會兒,對方便會感到沒趣而自動「封口」。


 


爭執的發生,大部份源於沉不住氣。當處於深深不忿的狀態時,一旦被觸碰到那條敏感的神經,情緒上的波動,一發不可收拾。為了幫自己取回公道,只好跟對方辯論、反駁。輕則動口,從而希望說服對方,重則更可能大打出手。要是能給自己一刻鐘的時間,別讓情緒掩蓋理性,繼而衝動得以口還擊,如此一來,或許能減少罵戰的機會。


 


有沒有遇過類似的經驗:面對某些人,連跟他()辯駁的衝動也欠奉?無他,只因對方根本不值一提,俗稱「講多句都嘥氣」!倒不如把氣力放在一些更有意義的事身上。


 


或許,有人覺得說道理、爭拗甚至謾罵是易如反掌的事,可惜,於我而言,這是一件多麼傷腦筋的事啊!每寸神經也是繃得緊緊的,既傷神又傷身,何苦為難自己呢?


 


只要停下一秒鐘,好好的冷靜下來(不單是行車需要兩秒距離,做人做事也該有兩秒的冷靜時刻),說不定能減少禍從口出的機會。須知道,人在最激動的時候,往往失去理性,所有平日不會說出口的話,便如山洪暴發般湧出來,話一出口,便收不回,侮辱、尖酸刻薄、帶有傷害性的說話,彷如一把鋒利的刀,殺人於無形。


 


或許,就是一直以來的訓練有素,忍耐能力越來越高,早已習慣「封嘴」(或許在其他人眼中,我是懦弱吧),雖有火冒三丈的情況時有發生,但絕大部份時候都只會向自己發脾氣而不會真正的「開火」。縱有磨擦、衝突,盡可能我也不會成為對罵的對手,把耳朵關上,讓對方像炮竹般自言自語、罵的罵、發洩的發洩,自己卻視若無睹,不消一會,對方便會自討沒趣,最後「黯然」住口。


 


吵罵的精髓,在於對手,為的只不過是一刻鐘的情緒發洩,一旦按捺不住,回應了對方的指罵,便是中了對方的圈套:只因對方終極目的已達到,成功搧動他人的情緒。展開罵戰,有「來」又有「往」,戰火更是一發不可收拾,越罵越激烈。唯有漠視、無視那些帶有挑釁性的言詞,才是應付(或懲罰)對方的最佳方法(看著對方沒趣沒癮的「閉嘴」,也挺大快人心呢!)。當然,有時候是需要不平則鳴,不能當「縮頭烏龜」,任人欺負、踐踏及侮辱啊!

3 則留言:

  1. Sometimes I regret saying things when I'm mad. I always try to just ignore those people... most of them I'm okay, but once in a while I got dragged down to their level... then I regret that afterwards!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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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呢排d吵架功夫都差左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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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反而覺得有d人不可理喻到同佢講多句都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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