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7日星期二

星中之星



一個搗蛋頑皮的人,被視為「反斗星」;


一個能為別人帶來好運的人,被視為「福星」;


一個處處跟人作對的人,被視為「剋星」;


一個常常為他人帶來災難、招惹麻煩的人,被視為「災星」;


一個助人為樂、救人於水深火熱之中的人,被視為「救星」;


「星」,有好亦有壞,未必每一顆星也能發光發亮,不是每顆星也是希望的源頭。話雖如此,在生活中,偶然也會遇上迷茫的一刻,要是在這時候遇上一些好心人,彷如一盞明燈在指引出路、在黑暗中為自己帶來光明,再不用擔心自己迷失在恐懼不安的日子裡。在最徬徨無助的時候,有人伸出雙手助自己一把,縱然那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已教人銘記於心,一生難忘。畢竟,要做到雪中送炭,比落井下石來得更難。


 


有沒有遇過一些人,只要他()在附近,便有一種俗稱「心也定了」的安全感覺?這人或許未能真正的幫上什麼忙,然而,只要有他()在,他(她)便能使人安心,無助感更會消失得無影無蹤。誇張一點來說,他()的頭上彷彿有一道光環,只要有他(她)在,事情自能順利解決,「You are my STAR」更幾乎衝口而出呢!


 


要成為別人「心中之星」,並不是一朝一夕便能做到。相反,這是從日常的生活點滴中,慢慢累積起來的功勞。每人也希望身邊出現有利自己的lucky star,與此同時,有沒有想過,與其坐下來等待自己的「幸運星」出現,何不先成為別人的「幸運星」呢?能以一己之力來幫助別人,不把別人拒諸門外,把親切友善的一面展露於人前,助人精神得以延續,薪火相傳?


 


模範在前,總希望自己能從中學會「一招半式」,即使未能升格為人家的幸運星,最低限度,也不要成為「犯眾憎」的「討厭之星」吧!

2 則留言:

  1. 我只求安份守己就算咯~想做星?小心閃得勁得滯,鋒芒太露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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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兜把星個隻我反而見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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