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6日星期日

女兒之家(三十七)

婚後的心綾,如脫胎換骨般,每一刻也綻放著幸福氣的味道。她沒有刻意、更不會高調地炫耀自己的幸福生活,她愜意滿足的笑容,是從心裡慢慢散發出來,只要站在她身旁,自會被她感染,很難想像得到,昔日的她是一個不相信愛情、不相信別人的一個女孩。


 


心綾跟連仲勤的相處,並不如人家「糖痴豆」般終日形影不離,相反,他們彼此互相尊重,給予對方足夠的自由度與空間,他們會各自上街,但凡在街上遇到一些合對方心意的東西,他們便會買回家,給對方一個驚喜。


 


這一天,連仲勤有要事在身未能跟心綾結伴外出,留下心綾獨自一人在街上逛。在閒逛期間遇上了Eunice及Desmond一起帶著Stacey上街。


「心綾!」甫見面,Eunice便給心綾一個擁抱。本來不太習慣跟別人有親密接觸的心綾,在久經訓練下,對Eunice熱情的表現一點也不抗拒,「幹嗎連仲勤那麼壞,把嬌妻冷落在街頭?」


「別取笑我吧!你知道他是一個獨立的人,他也有他的生活圈子嘛。」心綾雙頰泛紅,「我在四處逛逛,看看有沒有合適的擺設可以放置在家中呢。」


他們四人一同到公園去,Desmond急不及待地帶著Stacey到公園裡跑來跑去,留下Eunice跟心綾促膝詳談。


「當上了人家的老婆,果然一切也以家為先啊!」Eunice看到好友的改變,打從心底裡感動起來。


「你也可以啊!」心綾瞄了在跟Stacey玩樂的Desmond一眼,靜悄悄地問,「跟他怎樣了?發展得順利嗎?你好神秘呢!總是不把他帶出來跟我們見見面。」


「別胡說嘛。我跟Desmond只是好朋友,而他又特別喜歡Stacey,所以我才安排他倆見見面,讓他跟Stacey到公園跑跑玩玩吧。」


「我看得出Desmond對你及Stacey是跟普通朋友不一樣的。」心綾細聲說,「你不覺得他對你們特別關心嗎?」


「他是可憐我們兩母女,所以才多加關心我們吧。」Eunice淡淡然地說。


「別用『可憐』這個字好嗎?別看低自己,你有很多朋友關心你的。」心綾噘著嘴說,「這不是你以前跟我說過的嗎?」


「心綾,你變得成熟了。」Eunice仰天嘆了一口氣。


「你不是跟我一樣嗎?你比以前變得踏實了。」心綾搭著Eunice的肩膀說,「如果連我也做得到的話,你也可以。」


「我跟你不一樣,我有Stacey在身邊,不是人人能接受得到的。」


「Desmond不是已經全然接受你們嗎?」


「這怎能相提並論呢?當朋友的話,當然沒問題,但要是超越朋友關係的話,要顧慮的事,實在太多了。」


「但你還年青啊!你甘心這樣過一輩子嗎?」


「不然我還能怎樣呢?」Eunice遠望著玩得全身濕透的女兒,「我別無他求,我有Stacey已心滿意足了。」


「Desmond沒跟你表白過嗎?」心綾竭而不捨地追問著。


「有。」Eunice毫不掩飾地說,「他曾有向我表示過,但被我拒絕了。我不想因為自己的過去而給他帶來任何負擔。他要是跟我一起的話,他要承受更大的壓力。」


「但‧‧‧」


「別說我了。我現在只會全心全意把女兒養育好,其他事,我不再在意了。」


「我想你快樂一點啊!」


「看著Stacey健康活潑的樣子,我一樣很快樂。」


Eunice跟著便揚手示意Desmond把Stacey抱回來休息,可是,愛玩的Stacey不願停下來,繼續向外奔跑,Desmond只好像趕鴨子般,追著把她抱回Eunice旁邊休息。


「Stacey真頑皮,欺負Uncle Desmond!你看,Uncle Desmond追你追得氣喘吁吁了!」Eunice假裝教訓女兒,Stacey卻只懂天真地笑。


「跟她滿場跑,是最佳的練氣方法!」Desmond笑著說,「我看來越來越年輕了!」


「Stacey,把水遞給Uncle Desmond吧!」Eunice把水樽交給女兒。


「爹爹文!」Stacey把水樽交到Desmond手上。


「你聽到她叫我嗎?」Desmond忽然大叫,「她叫我爹爹‧‧‧Daddy啊!」


「你傻了嗎?」Eunice聽罷覺得煞是有趣,「她只是發音不準,她想叫你Desmond而已。」


「不、不!她明明在喊著叫爹爹!」Desmond仍是一臉興奮地說,「Stacey,讓我來當你Daddy、爹爹好嗎?」


「Daddy?好啊!」天真的Stacey一口答應。


「Stacey!別亂說話!」Eunice立即把她喝停,嚇得Stacey幾乎哭了出來,幸得Desmond在旁安慰她。


「你把她嚇壞了!」Desmond一邊護著Stacey,一邊向Eunice說。


「你把她寵壞了!」Eunice噘著嘴說。


「因為我想寵她。」Desmond把孩子緊緊地擁著,「你給我一次機會吧!給我一個寵你們、縱你們、愛你們、照顧你們的機會,好嗎?」


「你不值得為了我們兩母女而作出這樣的犧牲。」Eunice不想再受情傷,更不想有任何人傷害自己最愛的女兒。


「在這這幾年間,難道你一點也感受不到我對你的感情是怎樣嗎?」他問。


「我跟你是來自兩個不同世界的人,我不希望現在給她一個假象,他日當你感到厭煩離開我們時,她會因失去而受苦。」


「我會待她如親生女兒一樣。她需要一個爸爸,她要在一個健全的家庭中成長,我可以令她在一個快樂無憂的環境下生活。」Desmond哀求著Eunice。


Eunice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敢相信世上竟有一個人不嫌棄她的過去,更表現出大方與接納,令她來不及給予反應。


悄悄地站在一旁的心綾,看到此情此景,也被Desmond的言行感動得眼泛淚光。


「別要喜歡你的人等待吧!」心綾禁不住站出來,為好朋友說話,「遇到一個能廝守一生的伴侶,是幾生修來的福份,Desmond已為你等了多年了,別要他繼續等你吧。」


在心綾的慫恿下,Eunice終於被Desmond的真誠打動,只懂點頭不語。


「太好了!我可以當Stacey的爹爹!」Desmond興奮得吻著Stacey及Eunice。


「看著你們有情人終成眷屬,我也不便留在這裡當你們的電燈泡了。我先走了!」心綾笑著說,「看到乾女兒找到爸爸,好朋友找到好歸宿,我要立即把這好消息告知仲勤!」


 


 


 


(待續)

2011年3月5日星期六

令人費解的現象


究竟,從何時開始,社會變得如此畸形?


 


1)      自己做錯的事,受盡千夫所指,想當然的是自己負上全責;別人做錯事,你也責無旁貸,不能推卸責任,因為你沒有想辦法阻止錯誤發生;


2)      別人不懂的事,皆因經驗不足,實在是情有可原;自己不懂不明的事,卻是因為自己學習能力不足;


3)      別人做得好,應受表揚讚賞;自己做得好,卻是份內事,根本不值一提,更莫論能得到什麼讚賞;


4)      機會,要給予其他人;自己要機會,卻要自行尋找與爭取;


5)      別人有需要,你要作出百分百的支持與幫助;自己需要援手時,請自行作出安排與調配,別人沒義務給你伸出援手;


6)      你做得慢,是你能力有問題、效率低;別人把工作延遲,是因為他們工作繁重,情有可原;


7)      因一句「能者多勞」,忙人只會越來越忙;別人稍有空閒時間,是因為他們時間管理得宜,懂得分配時間、分輕重;


8)      別人不會做的事,你便有責任、更有義務要替他們完成,因為「他們不懂」;


9)      你不會做的事,請別煩擾他人,請自行尋找解決辦法;


10)  你會做的事,不用多說,也得由你來處理,不得交給別人;


11)  只有自己的錯才是真正的「錯」;別的人錯,一點也不是錯;


 


 令人大惑不解的是,為什麼金句「我不懂」一出,便可以把工作推得一乾二淨?沒錯,每人也有面對新事物的一刻,總有「不懂」的時候。起初「不懂」,沒有人會責怪的,只要肯學肯聆聽,終有學會的一天。一天學不會,學兩天;兩天學不會,學三天;再不然,以「月」來學、甚至用「年」來學,沒可能連基本的也學不來吧?


 


更令人不忿的是,為什麼還可以容許這些人留在身邊?一句,「你懂,就由你來做吧!他不懂,就別給他做好了!」這是什麼道理?原來會做的,便要做更多;不會做的,就別給他做好了。這樣的工作失衡與不公平對待,教人如何心服口服?


 


多勞未必多得,能者卻必定多勞。一句「不懂嘛」,便可以翹著手「袖手旁觀」,把工作推卸開去之餘,還不費吹灰之力便得到相同的回報。看著他人坐享其成,試問還有誰願意當上傻瓜默默地幹?這只會身邊的人士氣大減、氣餒及失望。人人「hea」住做,「做又三十六,唔做又三十六」,加上「多做多錯,少做少錯,唔做唔錯」,懂的也假裝不懂,以免加重負擔,試問生產力何來增加?人怎會進步?


 


說「不懂」,fine,我可以接受,但我卻不能接受「不懂卻又不學」。我更討厭那些只會欺負有承擔、有責任的人,只會把工作交給「肯做肯捱」的人。在別無他選的情況下,肯做的人仍會把工作接下,但誰能預料,當把他們逼進死胡同到某一個地步時,他們會反抗得更徹底、更可怕。

2011年3月4日星期五

十分耕耘未必有一分收穫


我承認,我天真、我蠢、我笨。為何到目前為止,仍選擇相信一分耕耘會有一分收穫?


 


父母老師,不是從小教導我們要勤奮、用心用全力做每件事嗎?即使結果未如理想,只要盡過力,便問心無愧。即使你現在問我,對這想法,我仍是深信不疑。然而,不得不承認,現實與理想,想必然的有著一定的落差,想繼續活在如童話般沒污染的國度裡?對不起,這只會在童話故事書裡出現。只要你張開眼睛,伙仍是要面對現實,越想「逃避」,便越要面對。


 


有什麼方法能令自己平步青雲?默默耕耘?努力工作?在老實人(即那些「擔x唔偷食」的人)心中,的確如是。可惜,無論他們如何努力向上爬,「步速」仍比其他人慢。是資質不及別人?還是不夠別人努力?兩者皆不是。只因他們用不得其法。他們不求(暫時的)回報,只會默默地做;他們不是為做而做,更不會為表現自己而做給別人看,他們要其他人自行發掘自己的優點,慢慢滲出味道來。相反,某些人卻懂得「把握」機會,用不同方法表現自己,令自己處於優勢之上,令別人相信自己有著過人之處,繼而得到更多的機會。


 


我深信,默默耕耘,最終仍會給別人發掘出來,可惜,在一個與時間競賽的社會裡,誰能有這能耐去等?要等多少個年頭才等到出頭天?


 


漸漸覺得,世界真的沒公平可言。只要你找到適當的方法甚至是捷徑,繼而施行,不需花上真正的勞力,便可以達到預期的成果及目的,總比「日日做到無停手」好。


 


一分耕耘一分收穫,潛台詞是只要有付出,便會有公平的回報。然而,經過多年來的磨練與琢磨,我會把它改為「一分耕耘半分收穫」,付出一倍的努力,能得到一半的回報,算是不錯吧?要是想得到一分收穫,便作出雙倍的努力吧!但原來,這仍是一個很天真的想法。付出與回報,根本不能用方程式來計算出來,既不成正比、也不成反比。有些人窮一生努力,也不能得到基本的回報;有些人卻不費吹灰之力便能得到一切。一個用勞力換取收穫,一個用腦力,絞盡腦汁,使點計謀便能使自己得益,何需努力?


 


面對不公平之事,只能咬牙切齒,而不能改變事實,因為過不了心裡的那個關口。要是有人告訴你:只要你願意放下既有的原則,跟他一起豁出去,你將會得到跟他一樣的回報,你願意嗎?在原則、實力、成效與時間當中,你會作出如何的選擇?


 


我說過,我是一個笨人,即使捷徑在眼前,我仍是毫不猶豫地選擇原則與實力,皆因我是一個面皮極薄之人,絕對不能接受別人為自己冠上「名不副實」或「沒實力」的別號。


 


十分耕耘、十分努力,能為自己換來多少收穫?我不懂計算,但我仍會堅守到底,至少,我能頂天立地,問心無愧。


 


不識時務的「蠢人一號」,正是在下。

2011年3月3日星期四

教捕魚而不是送魚


錢,相信人人也想要,包括我在內。這次政府決定「派錢」,人人收錢,理應是一個不錯的消息,至少能把錢「袋袋平安」。對中上階層的人,多六千元與少六千元,分別其實不大,他們仍能繼續享受優質的生活;對足襟見肘的基層市民而言,這筆金錢,確實能暫時紓困。然而,想深一層,單靠派錢,是否能改善市民的生活?


 


作為「三無人士」的我(暫時我還未算是「N無人士」),對之前的預算方案,並不是感到十分滿意。經過一星期後,財爺「終於」聽到「市民的聲音」,對預算案作出修定,受惠的市民增多。作為市民,政府派錢、市民收錢,是否要說一句「謝主隆恩」?還是仍對此安排感到不滿?


 


說實話,有錢收,當然不會拒絕,可是,單靠一次性的紓困措施,只是短期性,而非長遠性。這刻有錢落袋,花光的花光,儲起的儲起,對最基本的問題,根本沒有解決。當花光了金錢後,基層的仍是要面對相同的困境,繼續為三餐不繼而煩惱,最終也是回到起點。錢是花了,可是卻得不到應有的成效。


 


曾聽說過一個故事(內容已不太記得,只是大約記得當中的一小段情節/意思):漁夫甲遇上潦倒的乙,漁夫為了幫助乙,教乙捕魚的技能。別人看到,紛紛問漁夫,為什麼不乾脆把魚送給乙?乙仍能得到他所得到的魚。然而,漁夫卻有另一套看法。漁夫覺得,天天把魚送出,雖能達到幫助乙的目的,可是,最終卻解決不了問題,唯有讓乙明白捕魚的技巧,讓他自食其力,而不是依靠他人的幫助,才稱得上是真正的幫忙。(如有錯漏,煩請作出指正)


 


這道理正好應用於這次預算案上。市民生活艱苦,政府是責無旁貸,除了作出即時見效的紓困措施,以解他們燃眉之急外,同時,也要想出長遠的方向與目標,協助基層人士脫貧。光是派錢,是不能令他們跟貧窮say goodbye。一個人,要是連生活最基本的需要也滿足不來,三餐不繼,既要憂柴也要憂米,做著沒尊嚴的工作,國家如何安定?社會何來繁榮可言?


 


派錢,不是人人開心,相反,竟然怨聲載道,真是可笑,只因為在市民心中,這些錢不是什麼「額外開恩」,而是他們應得的。要是政府能想出一系列有遠見的措施的話,我相信全港市民一定不會介意是否有錢「回贈」給自己口袋。只因沒有長遠的目標與措施,市民才嚷著要「回水」,總算是寥勝於無。


 


香港人精神,是自食其力、自力更新。與其要政府施捨,送錢「送魚」,我們更希望政府能教我們如何「捕魚」,如何利用自己雙手,創造自己的未來。

2011年3月2日星期三

愛到要恨你


要愛一個人,你會義無反顧、不問理由地愛下去;


要恨一個人,一個理由也嫌多;


 


當愛情還在萌芽階段時,你會不停地想著對方的好,把對方的優點無限放大。這時候,「妄想症」便會隨時「發作」,對對方的一言一行作出無限的憧憬與幻想。那怕對方只是說了一句普通不過的說話或是一個簡單的動作,在自己心中,有著「不一樣」的意義,總是覺得是對方待自己特別好、是特意為自己而做。


 


似愛非愛,時刻在猜想對方的心事,內心跌宕起伏,心臟隨時負荷不來。能成功度過這「曖昧期」,修成正果,這段關係便得以繼續下去。關係能持守到老,還是曇花一現,且看雙方如何維繫這段感情。


 


然而,事實上,有多少人能成功跨越曖昧期這個臨界點而跟對方展開一段感情?很多時候,愛情的種子,在萌芽初期時已經枯萎,未曾深愛已無情,最後只剩下自己一人獨自神傷。


 


你喜歡對方,對方也喜歡你,當然一拍即合。要是這份愛意只是單向的話,這份情便只能埋藏於心底裡。特別是知道對方是永遠不能跟自己一起的話,越愛便越痛苦,要減輕痛苦,唯有叫自己別愛上對方。可是,愛這回事,並不能以理性作主導。要跟「愛」說再見,唯有想著無限個理由,說服自己並不愛對方,甚至不能愛上對方,對方並不是想像中的完美。只有不停地放大對方的缺點,甚至把優點扭曲成缺點,才能給予自己一點「理由」,好使自己能放下這份愛。


 


明明對方充滿上進心,卻偏要把對方說成事業心過重而忽略身邊的人;


明明對方是熱心助人,卻偏要把對方說成是「好心做壞事」、無事忙;


明明對方是謙虛有禮,卻偏要把對方說成是虛偽、討好別人;


 


明明對方是一個好人,為何硬要把對方說得一文不值?難道只能在對方「貶值」後,不愛對方,甚或找個理由討厭對方,才叫做心安理得?


 


可是,越是想辦法想著對方的壞,便越發覺他的好,這時候,更覺得這份愛,愛得難以自拔。別再刻意想著對方的好,也別企圖說服自己對方有多壞,這樣,只會令自己繼續無止境地愛著一個不能愛的人。


2011年3月1日星期二

一點也不意外


不是馬後炮,而是打從一開始,我便不看好他倆的感情能「開花結果」。


 


眾人也感到意外,而我卻覺得這只不過是遲跟早的問題(我並不是黑心、也不是咀咒他們)。


 


年齡的相距不是問題、學歷差距不是問題,可是地位、身份、背景的不同,引發出思想的分歧並不是天方夜譚,要執子之手,共諧到老,不用計算機,也知道比「一般」人難。


 


能飛上枝頭一夜成鳳、手執玻璃鞋過著灰故娘般的生活,從此幸福無憂地生活,又是否真的這樣容易出現、甚至發生在自己身上?


 


現代人喜歡把「不看重名份」放在嘴邊,自命瀟灑地說,只要彼此相愛,結婚與否,根本不構成任何分別。捫心自問,真的沒有分別嗎?要是覺得結婚與否也不影響日後生活及對伴侶的愛不減的話,為何不乾脆結婚、給大家一個正式的名份?不婚看似瀟灑,說穿了,只是不敢承擔;不婚,只是「不想結婚」的縮寫而已。


 


以結婚、以生子來留住一個男人是最愚蠢的事。一個男人要是愛你,即使沒有子女,他仍會寵你愛你;要是那個男人不愛你的話,任憑你作出什麼事,為他犧牲所有東西、放棄事業、甚至為他生兒育女,他也不為所動。以為可以母憑子貴,從此把男人「綁著」?這想法未免太天真。當天下間的人都知道你倆的關係,而對方卻從不承認,非但沒有「攜眷」出席過任何場合,甚或把對方「流放」於外,便知道這關係有多「穩固」。


 


先別討論未婚生子是否合符道德標準、是否平常得「不外如是」,要是先生子、後計劃結婚,還能稱得上是有點承擔,只不過是先後次序上作出了「重新排列」。然而,當子女已經「產」了,一切也似乎成了定數後,還是絲毫沒丁點兒「動靜」、連半點結婚的企圖或意圖也欠奉的話,那怕你之後多生幾個子女,也請別妄想這能成為自己的籌碼,日後能在自己的身份上多「貼上」一個名份,因為這一刻不發生的話,意即以後也將不會發生。


 


女人再灑脫,口中說著不求名份,這只過是騙人、甚至騙自己的一個謊話。誰也希望能成為對方「最後的一個」、全然擁有他,而不是跟人共享著同一個男人。名份,不只是「一紙婚書」、好讓他日有什麼差池或閃失之時,即使得不到對方的心,在法律上能跟對方對分「家產」;名份,在女人而言,是一份承諾,一份代表著忠貞不變的心,是無價的。只要女人覺得被愛,便不會計較男人的身家有多少,那怕要捱要受苦,過著艱苦的日子,女人也是甘之如飴。簡單來說,女人,只要有「愛」,便能蓋過一切外在環境及條件因素。


 


愛一個人難,愛一個有錢有地位的人更難,要一個有錢有地位的人真心真意愛上自己、相信自己並不是因為其他原因而愛上他/她的話,更是難上加難。這「難」在於要對方相信自己是單純地愛對方,而不是建基於金錢與地位(但當局者迷,有時連自己也不知道答案)。俗語說,「竹門對竹門」,某程度上,雖是俗套過時,但想深一層,卻有其道理。

2011年2月27日星期日

女兒之家(三十六)

連仲勤快將結婚的消息,漸漸在朋輩間傳遍開去,眾人都為他快將小登科而紛紛送上真誠的祝福。然而,有人歡笑,同樣有人在背後愁,曾經對連仲勤產生不一樣的情感的Vic及Charmaine,得悉最不希望發生的事情終究要發生,只好強忍著內心的翻騰,強顏歡笑,勉為其難地向他作出祝福。


 


一年後,連仲勤跟心綾在親朋好友的見證下結為夫婦。


 


他們同時邀請了各方的好友一起參與晚上的喜宴,一同分享一對新人踏入人生新階段的喜悅。Vic及Charmaine當然也是座上客之一,可是她們卻有別於其他賓客,她們懷著不一樣的心情來祝賀這對新人。


 


自從當日Vic被連仲勤斷然拒愛後,她便漸漸退出與Eunice及心綾之間的聚會。在這天以前,她們已有一年多沒有正式會面了。景物依舊,可惜人面全非,看著昔日好友跟自己曾經喜歡過的人結婚,心中頓時百感交雜,有說不出的難過,可是卻無法表露出來。Eunice已不下數次為心綾及Vic拉攏,希望他們能重修友情,可是卻失敗收場。萬料不到,Eunice的寶貝女兒Stacey竟然能成為她們破冰的橋樑。Stacey活潑可愛,逗得人家非常高興,人人也爭著跟她逗玩,可是她卻偏偏喜歡黏著Vic,看到Vic獨自苦悶著,Stacey便為她遞上一顆糖果。


「姨姨‧‧‧糖糖。」Stacey步履不穩地走到Vic跟前。


「噢!你太可愛了!」Vic罕有地流露出一抹笑容、逗著她的臉龐說,「媽媽呢?」


Stacey立即跑開,撲到Eunice的跟前。


「Eunice,你的女兒好可愛,她跟你越來越相像。」甫見面,Vic對Eunice的女兒讚不絕口,「很久沒見了‧‧‧你好嗎?」


「很好。每天跟Stacey在一起的日子,真的很快樂,快樂得連什麼叫苦也忘記得一乾二淨。」Eunice眼中只有她的女兒。


「你沒後悔把女兒生下來嗎?」Vic衝口而出,卻知道自己錯問問題。


「一點也不。」Eunice滿不在乎地說,「要不是當天多得心綾勸解、把Stacey生下來,且怕我才會後悔一生。」


Vic看到今天脫胎換骨的Eunice站在眼前,少了一份稚氣,多了一份穩重,驚訝得說不出話來。


「你呢?生活過得好嗎?真的很久沒見你了,我跟心綾也很掛念你。想不到,再次遇見你時,是在心綾的婚禮上!」Eunice高興地說,「想不到,我們三人當中,心綾最快得到幸福、成為最先嫁的一個!」


「對。」Vic心中一陣刺痛,除了和應外,已不知道可以說什麼。


「你跟心綾究竟在搞什麼呢?大家本應是好朋友,卻因為小誤會而反目,人生匆匆數十年,難道你從此永遠跟她不瞅不睬?」Eunice忍不住把憋在心裡良久的話,連珠炮般說出來,「現在你願意出席她的婚禮,不是一個破冰的好機會嗎?」


「我只是賞面給連仲勤而已。」Vic毫不掩飾地說。


「那不是一樣嗎?」Eunice皺著眉說,「Vic,別那麼執著吧。你為何不能簡單一點?像小孩子一樣,別想得太複雜,這是我從女兒身上學回來的。我們有什麼不愉快的事,總是喜歡埋在心裡,結果呢?心裡變得越來越沉重。小孩子便不一樣,只要他們睡醒後,又是新的一天,昨天發生的事,便忘記得一乾二淨。當然,這也有弊處,就是當父母的,要不停地絮絮叨叨,每天重複著同一說話,多累人呢!」


想不到Eunice會以教導孩子作比喻,Vic被逗得咧嘴而笑。


「要是你怕尷尬,不知如何開始才好,讓我來幫你一把吧!」Eunice說,「我私人借出自家的『特派親善大使』Stacey來幫你們吧!沒有人能抵擋她的魅力,要『劈開冰山』,一點也沒難度。」


「你仍是一貫愛開玩笑。」Vic笑著說。


「當媽媽的,一定要有點童真,否則女兒不願跟我玩的。」


這時,換上晚裝的心綾,走到他們面前。三人互相寒暄一番,Vic努力嘗試打破彼此間的隔膜。


「Vic,我很高興你今天願意抽空來這婚宴,謝謝你。」心綾禮貌地說。


「好歹我也是你跟連仲勤之間的『紅娘』,怎能不來?」Vic勉強地一笑。


之後她們便沉靜了數秒鐘,Eunice只好拉著Stacey來打破悶局。


「Stacey,你看,這小玩意是否很漂亮?」她把心綾與連仲勤安排送給賓客的小禮物交給女兒。


「這小禮物很別緻。」這時,Vic才懂得答腔。


「當然,這是我的功勞!」說時遲那時快,新郎連仲勤突然在她們之間出現,「我可花上不少心思與時間呢!這『心連心』小玩意,是代表著我跟心綾的。我姓連,心綾的名字有『心』,是天造地設的一對,一生『心連心』!」


「新郎真是不怕肉麻的!」Eunice取笑著說,「心綾,真擔心你每天要穿上厚厚衣服才能抵擋得住!」


「連太,你就回答Eunice吧!」心情大好的連仲勤說,「我是否很肉麻?」


「我才不跟你說這笑話!」心綾別個頭來,把Vic及Eunice拉著,「我們還沒有拍照呢!我們別理他,我們快去拍照。」


「不要我這主角了?」連仲勤扁著嘴說。


「女兒家拍照,才不要你當電燈泡!」心綾笑著說,「我們拍罷後,你才來補拍 一兩 張吧!」


 


婚宴完畢後,縱然心綾跟Vic的關係還未算百份百修補成功,但已是一個不錯的開始。然而,Vic對這關係仍不敢抱太高的期望,只因她知道,她仍需要時間來淡化這道鴻溝。


******


某天,Vic獨自一人在街上閒逛著時,忽然被一名陌生人叫停。


「你是Vic嗎?你還認得我是誰嗎?」那位陌生女子說。


「對不起,你是‧‧‧」Vic面對眼前的女子,茫無頭緒。


「我是Charmaine啊!」原來那名女子正是Charmaine,「我們在婚禮上見過面的。」


「噢!我想起了!」Vic如夢初醒,「你又是一個人?」


一向以來,閱人無數的Vic,在工作的訓練下,認人該是她的強項,然而,在婚宴的那一晚,Vic並不在狀態中,整天也如在游魂太空似的,即使當晚她初次跟Charmaine碰面,甚至傾談過,過後她也忘記得一乾二淨。


兩顆失落的心相遇,份外投契。這時,她們更相約到咖啡廳裡暢談。


Charmaine知道Vic在婚姻介紹所內工作,顯得很雀躍,還表示有興趣嘗試,一點忸怩也沒有。


「你既是專業人士,外貌又不俗,沒需要到婚姻介紹所啊。」Vic由衷地說。


「這又怎樣?這些外在條件,並沒有令我找到一個合適的伴侶。」Charmaine苦笑著,「看我現在還不是孤身一人,獨自在逛街?」


「好吧,讓我回去找一些適合你的資料,到時候,且看你有沒有興趣。」Vic口中雖然答應她,可是臉上卻流露出不太情願的樣子。原來在背後,她是有著另一個原因不想Charmaine成為她的客戶,只因她怕Charmaine會像心綾一樣,無心插柳下「捷足先登」。


「你真是有別於其他人,竟然不會主動爭取客源!這令我更放心把『將來的幸福』交給你!」Charmaine笑著說。


「我不是那些為了錢而作違背良心、出賣朋友的無良奸商啊。」Vic接著說,「加上,你『將來的幸福』應該交給未來的『他』而不是我啊!」


「朋友?好!就為了今天認識了新朋友而乾杯!」Charmaine語氣豪邁地說。


或許,她們在過往的生活裡,同樣欠缺一個能傾吐心事的朋友,因此她們一見如故。加上她們的遭遇十分相似,故她們每次見面也能暢所欲言。在互相安慰與扶持下,兩人漸漸走出昔日的陰霾,對人生、對朋友、對家庭、對愛情有著重新的定位,慢慢放下昔日的執著。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