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8日星期五

再次當陪審團

繼二零零二年後,竟在畢業後十年的今天,我再次被召選為陪審團。


 


當上月收到以司法機構名義來的信函,便知道大事不妙。一向循規蹈矩的我,應該跟「法律」沒什麼關連,再看看地址,是自己的筆跡,更覺詭異,立即把信件打開,一切疑團也頓時解開,原來再次被傳召為陪審團。


 


這次跟當年有點不同,上一次是在高等法院進行,走了一個法庭到另一個法庭,要審理什麼案件還是未知之數。相反,這次卻早已聲明是有關一位死者的死因裁定的案件,故能在事前作好心理準備。


 


牽掛了一個月,深怕自己忘記出庭的日子,在日曆、手機上也作出了提示。終於來到這一天,早早起床後,檢查清楚後,便出發到位於西灣河的東區法院去。為怕自己遲到,當然預早到達,傳召時間為早上九時十五分,我早在九時零五分已到達。為免自己像一個土包子,未有把信件打開,也沒有事前把資料記下,便匆匆進入。在大堂內查看應到那一個法庭,卻錯記了法庭號碼,誤去了四樓的第三法庭,在庭外查看時深諳不妙,不得不把信函再拿出來,方發覺原來要到十樓的法庭,只好立即轉身就走。


 


到了十樓,還以為自己要到十三法庭,在走廊上游走多時,心生疑慮,還是再看一次為實,原來,我又記錯了!應該是第十六號法庭才對!幸好已預留足夠的時間,還未到點,便到法庭內登記。登記後便在後排坐下來靜心等候。


 


靜靜地坐下來,觀察身邊的人也是挺有趣的。有人一聲不響的便坐在法庭中央,事後發覺不妥,便轉而坐到陪審團席中,後被書記看到,才叫他坐回我們那一方。


 


九時半了,還有四名陪審團未到,法官已坐在席上,宣讀有關案件資料與程序。與此同時,卻有著三名遲到的陪審團,在庭內團團轉,帶來不少滋擾,坐錯位,又不知道要做什麼,令書記非常頭痛,卻又要靜靜地把他們安頓好。


 


緊張的時刻來到,要在眾多出席的陪審團中抽出五位,成為當案件中的正式陪審團。心中暗暗希望著,千萬別抽中自己!在芸芸廿多人中,要抽到自己的機會率應該不大吧?看到坐在前排的女孩,當被叫到自己名字時,口中唸唸有詞,好像說著「唔係丫嘛?」,心中暗舒一口氣。最後,連第五名的陪審團的名字也叫了出來,幸運地,沒有自己的份兒,最後跟著其他的「落選者」乘電梯離開。


 


本來我想留下看看,親身感受一下現場聽審的經驗,可是看到所有人也離開,也只好無奈地跟著大家徐徐離開。


 


坦白說,我並不介意作陪審團,因為這是克盡公民的責任,為公義出一分力,不是很好嗎?加上,當作是一個不一樣的體驗,應該很難忘吧?然而,一想到自己的決定將會成為別人的裁決,心中便涼了半截,深怕自己做錯決定而誤了大事。


 


究竟,沒被選上,是好事還是壞事?


 


我,在將來還會有這機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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