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0日星期一

危機意識

危機感,是雙刃刀,要是不小心處理,危機反變危險。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事事對人防備,人與人之間逐漸失去互信,互相猜疑妒忌,世界只會變得越來越可怕。然而,要是太容易相信別人,也會成為被利用、佔便宜的目標,最終受傷害的,還是無辜的自己。因此,某程度上,仍是需要發揮及行使適度的危機感,以保障自己。


 


坊間已有不少報導及宣傳,提醒市民要小心看管自己的財物,免成為不法之徒的獵物。賊匪小偷的貪婪行為固然要不得, 然而,另一方面,當事人失去財物,某程度上也是該付上部份責任,因為一時疏忽而沒有好好看管及保護自己的財物。


 


跟某些常有小偷出沒的國家城市相比(聽說,幾乎沒有多少個旅客能幸免於難),香港,仍稱得上是一處治安良好的地方。雖說環境安全,然而,要打造這個安全的生活環境,除了需要警察來維持治安外,還得靠市民自覺地提高警惕,以免賊人有機可乘而招致生命及財產上的損失。


 


曾在街上遇上不少藝高膽大的人,即使面對陌生人,仍有一種超乎常人的信賴,相信身旁的全是好人而不會有任何壞心腸的壞人出現,完全沒有戒心、更沒有警覺性。某程度上,只好相信他們是善良一族,才會把防線放下。


 


宣傳廣告曾提醒大眾,在公眾地方要小心看管財物,別把個人物品隨便放下便走開,但仍有不少人掉以輕心,隨意把手袋背包等隨身物品放在購物車中、放上椅上便走開繼續選購心頭好。在那短短幾分鐘內,已有不少陌生人擦身而過,要是當中有人頓起貪念,窺準時機,順手牽羊根本是一件易如反掌之事。


 


以往,失去錢包可能已「損失慘重」,然而,今非昔比,各人手上的智能電話,動輒數千元,說不定,價值比放在錢包內的現金多出幾倍,加上,電話內的資料既珍貴又敏感,一旦失去,比單純失去金錢更麻煩。


 


早前有報導指出,時下不少人,無時無刻也()機不離手,更有不法之徒在鬧市中「明搶」手機,跟著逃之夭夭。搶奪別人的財物固然是違法及要不得的行為,而更多時候,是人們過份專注手中的智能手機而忽視了保障自己的警覺性。「明搶」,還需要一點力氣把它搶過來,而有些時候,他們更是不費吹灰之力便可以「得手」。


 


曾有一次,跟一位上班女士同在一條扶手電梯上,她的手機,只是隨便放在手袋後方的小縫隙裡,要是換了是一個心懷不軌的匪徒站在她的後方,她的手機早已消失得無影無蹤!真難想像,要是從她上班的一刻開始,電話已原封不動的放在同一位置的話(機會應該微乎其微?相信沒有幾多人在途上能抵受得住把玩電話的誘惑吧?),她的手機何以能完整無缺的留在手袋「邊」?曾有一刻的衝動,希望上前提醒她(最後因為時間上未能趕及而未能作出「溫馨提示」),「財」不可露眼(畢竟,在現今的世代,電話比任何東西還重要呢!),否則,一切麻煩及損失,也是自找而怨不得別人。


 


財物「幸保不失」,是僥倖、是萬幸,別以為因一時的「幸運」而掉以輕心。敏感度不足,危機感欠奉,終究只會成為賊人的獵物。

3 則留言:

  1. 無計,而家太多人想呃錢,唔小心好易比人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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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香港治安真係越來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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