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網誌,猶如一個人開一間新店舖一樣,起初「開設」原因不一:有人為了興趣、有人抱著人有我有的心態、有人已帶著遠大的目標出發、有人誤打誤撞加入。每人也有著不同的原因而開設、體會也可能不一,最後結果也不同。我不知道應否用「經營」二字來形容寫網誌的心態,皆因有人寫網誌只為了消閒、有的為了分享、有的為了抒發內心世界。不論原因為何,「想寫便寫」,要是沒有興趣的話,別說一篇文章,就連一個字也無法寫出來。總相信,只要是你對某事產生興趣,你便會願意付出時間及心思來令這小天地變得更繽紛耀眼。
試想想,假設你開設一所店舖,無論你是如何的不在意、營業額多少也不是問題,捫心自問,或多或少也希望有人留意自己的貨物、繼而入內選購一番。問題是,如何吸引客人入內參觀選看?如何把客人留住?繼而期望對方在將來繼續支持自己而不是一次「hi/bye」便算?這還得看店主是否懂得「入貨」,如何把好的東西留給顧客,藉以留著客人的心。
外在裝飾得如何美輪美奐也好,要是沒有實力、沒有內涵的話,即使能把客人吸引過來,也不能把他們留住。他們不是傻瓜,要是被「騙」了一次,還會有下一次嗎?聰明的人一定不會上當,最後,只會變成一個惡性循環,越高聲叫賣,越得不到共鳴,結果?還是靜靜地結業。
寫網誌(或文章)也是同一道理,要是當中的字句沒有花過半點心思的話,你又如何期望別人來細閱、欣賞,繼而分享、支持?從來硬銷是最惹人反感,「有麝自然香」,不用作什麼宣傳,好事自然便會傳千里,一傳十、十傳百,說不定,慕名而來的人多得應接不暇,還需要什麼宣傳嗎?
不經不覺,我寫網誌已有四年時間了!或許有人覺得,四年,真是一個長時間啊!為何還可以鍥而不捨繼續堅持下去?我只能說,當你愛上一樣東西後,所有的事便會變得理所當然,既然樂在其中,又何苦之有?
文字,來來去去也只是那數百、數千字詞,可是經過不同人的了解與闡釋後,同樣的人與事,卻會成為千變萬化、不同意境與情節,這便是文字奧妙之處。
曾經,我也擔心靈感來源的問題。雖然個人經常胡思亂想、想東想西,可是,偶然腦海裡也會空白一片,什麼也想不到。即使想得到,也未必有能力把想法全然化成文字。不過,最奇妙的事往往在這時間發生,突然間會遇上一些特別的人或事,藉它(他)來刺激大腦的思維,一篇又一篇的無聊小作便從此誕生。
寫網誌除了令我學會中文輸入法外,更重要的是,令我學會更加留意身邊的大小事物。只要肯用眼去看、用心去領會(或是天馬行空、無聊地造夢?)、用手去寫,人人也能做到。雖然我算不上是一個文化人,但經過這四年來的磨練後,文章未必有進步,但腦筋的「轉數」卻相對地比以前快了,同時,一件再簡單的事,經過腦裡一轉,便會變得複雜起來,想起來也覺有趣。
經過了四年,令我越來越愛文字,現在才深深體會到文字奇妙之處,明白文字的魔力是何等可愛、吸引。起步時間雖比別人遲、開竅時間比別人長,然而,卻無損我對它的鍾愛。過去的日子,還未懂得欣賞文字,令我錯失了不少,不過,在往後的日子裡,我會加倍的努力,即使未能令自己的文筆有所進步,至少,也希望能在別人的文章裡有所得益。
不經不覺已經四年,祝迷迷長寫長有,期待妳一篇又一篇!
回覆刪除恭喜你!諗起上黎,我同你個BLOG都係四週年,大家都要努力啊!
回覆刪除這也是我迷上迷女之因,如能出聲對咀就更加好啦
回覆刪除Hope there'll be many and many more 4 years!!!
回覆刪除Just curious, how do you learn to use 中文輸入法? I really need to start learning that... 8-p
thx for all da years, reading ya blog is like a massage to my mind, is peaceful and lead me think sometimes. Happy we can exchange ideas in here, hope u can keep doin it. I ll be here as long as u still typing.
回覆刪除你呢度咁多正貨,一定大把客仔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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