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6日星期三

富貴險中求


名人效應,的確令不少人趨之若鶩。要是自己能跟某些名人拉上一點關係,那怕只是「拉衫尾」或「猛車邊」,只要能叨一點光,彷彿頓時變得高人一等,令人「刮目相看」似的。


 


放眼世界,看看全球最出名的名人,甚至那些無論身家、地位也顯赫不凡的人(例如運動員),已是最佳例子。他們名氣響遍全球,人人也恨不得跟他們扯上關係,除了可以叨上一點光外,幸運的話,更可以從中得到一些益處(不論是有形還是無形),令自己臉上貼金。名氣越大,看似得益越多,只要金錢或面子可以解決的問題,統統算不上是問題,結果造成所有事也與金錢掛鉤。


 


名人想認識一個真心朋友?恐怕比一般人困難。我們這些孑然一身、身無長物的普通人,沒什麼利益可以給別人,要找一個真心待人的朋友也得花上一點時間,更何況這些有著無比「吸引力」的名人?即使那人真心真意,沒有要求、沒有歪念,在瓜田李下,很容易被標籤為心懷不軌,目的只為「攞著數」而藉故走近,為此,只好經常處於高度戒備狀態,事事提防,處處猜忌,以減低別人向自己「攞著數」的機會。


 


他們根本不用做什麼,無數的「狂蜂浪蝶」自動飛撲過來,自動「送上門」的不計其數,不費吹灰之力便能滿足自己的慾望,另一方面,能被對方看上眼,地位變得「超然」,身價自然飆升百倍、千倍。


 


且看那些名人身旁的至親或朋友,有幸被「看上」,頓時飛黃騰達,即使沒有成為他們身邊的大紅人,沒有「飛上枝頭變鳳凰」,但曾經「風光」,只要他們願意背棄道德的枷鎖,出賣與名人之間的點滴甚至秘密,要「成名」或「得利」,簡直易如反掌。一夜風流,對他們來說,可能只是為了滿足人類的原始慾望,一買一賣,過後各不相干,但背後卻隱藏著一個隨時會爆發的計時炸彈,一旦東窗事發,後果不堪設想,隨時身敗名裂。


 


作為名人的另一半,知道伴侶有著這些不光彩的事,該何去何從?欣然接受?既往不究,原諒對方,從新開始?還是不能啞忍,要立即分家?或許,當初在一起的時候,已經會預計到有這一天,並不是一件什麼大不了的事,只不過是「遲」或「早」的問題以及問題的嚴重程度不一而已。既然發生了,何不乾脆跟對方分開,既能洩心頭之恨(從此不用眼冤),同時也能分對方一半「身家」,袋袋平安?說穿了,還不是因為「錢作怪」?


 


然而,得到了金錢(至少一半家財啊!),卻要以感情作陪葬,以金錢來作療傷、賠償之用,不是一件很可悲的事嗎?手握著一筆為數不少的金錢,身價「提升」了。這樣,又會引來另一些人的「青睞」,這樣的故事,只會不停地延續下去,循環不息地繼續出現。

7 則留言:

  1. 還是當個普普通通的平凡人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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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都係錢作怪, 人各有堆,某啲人係某一堆, 大家心知肚明. 早啲分家, 有錢驚無仔玩? 真愛難求. 好多人學識用錢買一吓合約愛情. 妳信是真的就得啦. 人一定少少自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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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人各有志, 為生活人人都出賣一啲嘢. 正是富貴險中求. 唔險唔富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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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貧亦樂? 只係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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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妳有咁順灘?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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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窮或富都無緊要啦! 最緊要過得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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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所以好多紅星、名人,d好朋友都係識於微時嗰班~富貴咗同出名咗之後識嗰d,另歸別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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