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再慷慨大方的人,在面對生命中的一件事時,難免會變「自私」,不容跟別人分享,那就是──感情。
撇除那些奉行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地方,在我們既定的認知及約定俗成下,「一加一」才能成雙,不容有「第三者」介入。戴安娜曾經慨嘆「這段婚姻裏有三個人,所以有點擠」(There were three in the marriage, so it was a bit crowded),的確,無論是婚姻還是感情,只可以是兩人之間的事,多加一個人,不但未能變得「熱鬧」,反而變得冷酷無情。
一對一的愛情,建立在愛之上,從而對彼此作出承諾,忠貞不渝。背叛愛情,見異思遷,不容於愛情的世界裡。愛,可以很偉大,無私地為對方付出、犧牲;同樣,愛,可以很自私,只能獨佔而不能跟別人共享。
每人也會有機會犯錯,錯而能改,善莫大焉,可是,在情感上犯錯,卻不是一件易於令人原諒之事。一個再寬宏大量的人,在選擇是否原諒曾背叛自己的另一半時,還得冒著對方因「重犯」而再次傷害自己的危險,確實需要無比的勇氣。是否原諒對方,當中的變數更是難以計算。「一次不忠,百次不用」,早有前科,誰敢保證對方不會重蹈覆轍,把自己傷得更深?對「積犯」而言,是死不足惜;對初犯的人,一次「定生死」,連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也沒有,的確對那些一時迷途的人「不公平」。然而,在訴說不公平的同時,對枕邊人所帶來難以彌補的傷害,又有何公平可言?
感情出軌,沒有長短期之分,不是說只有「包二奶」還是有「女朋友」才稱得上不忠、「逢場作慶」就take it easy。已有固定伴侶或已正式commit在一段感情裡的人,背著伴侶花天酒地、左擁右抱,已不是一段感情可承受得起。
包容,不等於容忍,更不是縱容。要是以為錯後認錯便可以破鏡重圓的話,未免太天真。製造這條裂縫可能只需一分鐘,卻可以花上一輩子的時間來修補這裂縫。原諒對方,可能是真的「宅心仁厚」,誰叫自己太愛對方,毫不猶豫地給予對方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原諒對方,更可能是別無他選,在「騎虎難下」,被迫包容,「賭一舖」,期望對方浪子回頭。
要是真的能做到回頭是岸的話,固然要恭喜對方終於苦盡甘來;要是錯的一方並沒有把握機會自我反省,一錯再錯,這人固然「無藥可救」,同時,只能怪另一半對他(她)作出縱容,明知對方已有前科,還給對方機會再一次傷害自己。
不忠就是不忠,不論是一次還是半次,已成了一個烙印,永留在心上。心中長了一根刺,它既拔不了,只會越插越深。失去互信,只會帶來更多的猜疑妒忌,要回到昔日光景,已是不可能的事。選擇忘記,並不等同它沒有出現過,只是把它埋藏在某一角落裡而已。要是不幸「再來一次」的話,這個烙印,只會更深、更傷。
選擇大方原諒,還是小家氣子般對對方「永不錄用」,且看自己能承受傷害的程度有多高了。
每個人的承能能力不同,我就會一走了之,乾脆俐落!
回覆刪除其實精神上不忠也是出軌的一種....
回覆刪除你講馬德鐘定陳浩民定兩個都係?:P
回覆刪除感情缺失?還是課外活動?
回覆刪除有時真係服咗d政客,呢d詞彙都講得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