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7日星期五

一笑置之

不少人也認為,在學習一種新語言時,最好(或最快)先學會當地的髒話。當中的原因,或許是因為「壞事最易學」,或許是太容易接觸,甚或是因為先學會髒話,即使被人謾罵,至少也得知自己被罵的「內容」或意思。要是以此用作學外語的「標準」,相信我必然被分類為「沒語言天份」的一派。


 


這「論點」,正好給「學者」的「港狗論」、「王八蛋論」發揮得淋漓盡致,對方辯稱原意為『兩個人方言不一致用對方不懂的話去侮辱對方,這就是王八蛋』而非「不說普通話的人是王八蛋」。容許我把這句話無限「上綱」,這是否代表:


當我懂得用對方的方言的時候,我便有侮辱對方的權利?我便不是王八蛋?還是,


要是我懂得用對方的方言,歪理自動變為真理?抑或,


如果我不懂對方的方言,即使面對更不公平、更不合理之事時,我也只能閉嘴無語?


 


要是以上的話能成立的話,為求「自保」,相信學習外語的人數及意欲定必大增吧?


 


學習其他方言,目的是希望增加自己知識,更希望藉以來跟別人溝通而不用指手劃腳。想必大家在學習英語、普通話等語言時,目的是希望可以增強自己的溝通及競爭力,沒有人想過,學習其他方言是用作吵架之用吧?


 


一個學者是否有修養、說話是否得體有分寸、是否有批判性的思維;還是砌詞狡辯、滿口歪理,稍有常理的人也知道誰是誰非。


 


人必先自侮而後人侮之,作為一個有「身分」及「地位」的人,其言行舉止必須三思,縱然要「批判」,也要言之有物,才能令人信服。姑勿論是什麼原因,口出狂言,令人不安,繼而死不認錯,更只會引起公憤。這跟我等「平民百姓」有何分別?


 


此等自我中心、自我膨脹及自我感覺「極度良好」的人來說,不但是「狗眼看人低」,更加是「狗口長不出象牙」。彷彿除了他自己外,其他人都是低人一等似的。面對這些人,根本不用動氣,一笑置之便好了。笑,是笑他的無知及愚昧;笑,是笑他還以為自己掌握真理,把人家「醜陋」的一面顯露出來,卻不知道「醜陋」的其實是他本人。


 


口誅筆伐或要向他聲討,著實是沒意思的,只因無論道理在那裡,對方只會想著自己心中「既定」的想法。只要在一百個人當中,九十九個也知道誰是誰非的話,便由得那人繼續欺騙自己,由他繼續上演這齣一人的獨腳戲,由他繼續自圓其說、讓他保持那份「優越感」吧!

2 則留言:

  1. 狗口長不出象牙,最好不要理他,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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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條片個細路仔嗰句:應該是媽媽不對喇~先夠經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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